解放前中国最流行的金条规格,主要就是“大黄鱼”和“小黄鱼”。
民国时期“大黄鱼”指十两一根的金条。按旧制算,每两相当于31.25克,一条“大黄鱼”相当于312.5克黄金。
(大黄鱼)
考虑到“大黄鱼”太贵,一般人家买不起,所以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两一根的金条,俗称“小黄鱼”。十根“小黄鱼”顶一根“大黄鱼”。
民国期间,一根小黄鱼大约可以兑换30—40块大洋,按每亩良田二十块大洋算,一条小黄鱼可以买两亩良田。
(小黄鱼)
抗战结束后,由于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造成黄金的价值越来越大,黄金兑换银元的比率也越来越高,这个时候3到5条小黄鱼,可以在北京买一个小小的四合院。到了1949年,只需要三根小黄鱼,就可以买到一个不算小的四合院了。
(法币兑换黄金)
今天北京的四合院是什么价,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要是按四事院的价值来算,那一根小黄鱼相当于多少人民币,有兴趣的看官可以自己算算。
当然,这只是打个比方,乱世黄金与盛世房产没有多少可比性。
由于国民政府制造的“大黄鱼”、“小黄鱼”中的大多数都流向了宝岛,经过几十年的风云变幻,市场上的民国时期制造的金条越来越少,价值也越来越高。加上独特的历史研究和收藏价值,现在一根“小黄鱼”的价值应该也是不菲的,反正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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