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资局发布二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295号和第296号)

川沙新镇柴场村和大洪村部分村组土地拟被征收征地将用于城东凌空一河(凌空路-新川河)的河道建设工程。

柴场村第一村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大洪村第二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至新川河,南至无,西至凌空路,北至无

用途:防护绿地,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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