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余名工作人员、郑州工商学院法学专业30余名大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旁听庭审。

法庭内,庄重而肃穆。随着法槌声响起,原告石女士诉被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引导原告、被告、第三人围绕应当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原告履职诉请的具体内容、原告履职诉请的权利依据和事实根据、原告起诉期限、被诉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就相关法律依据和办理流程向原告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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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谨有序、顺畅高效,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及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的全过程,“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次旁听,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将把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参与旁听的同学们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实践学习,让他们对法律的运用和司法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更多的憧憬和期望,也更加坚定了他们追求公平正义的信念。

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搭建了一个法院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不仅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也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课堂,进一步强化了以案释法的普法实效,有力推动了法治理念的传播。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让更多的人走进法院,感受法治的力量,共同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