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8月,长寿区网民陈某在短视频网络平台传播一则“重庆9月1日起,摩托车可以驶入高速公路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经公安机关核查,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摩托车博览会即将在重庆举行,陈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编造了“重庆9月1日起,摩托车可以驶入高速公路的”谣言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长寿区公安局已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