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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发了一份曾武律师被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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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对曾律师“拟”被行政拘留,现在看来是要正式拘留了。

此事件的起因是:李某等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抽逃出资等罪一案在河南洛阳中院开庭。开庭期间,洛阳中院除了在庭审区安装了七个信号屏蔽器外,还在法庭旁边的律师休息区安装了六个,律师休息区旁边的男女卫生间各安装了一个,一共安装了十五个。这导致律师无法进行正常的通信,也无法使用电脑上网检索材料以及处理工作事宜。对洛阳中院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的问题,辩护律师向洛阳公安报案,公安置之不理,称该区域不属于他们管辖。于是曾武律师在休息期间就自己动手进行关闭,在关的过程中不慎把安装不稳的屏蔽器碰落在地,第二天洛阳中院报警,曾武律师被洛阳公安带走,从下午五点四十左右至第二天的七点四十左右,传唤时间近十二个小时,随后警方对曾律师作出拟行拘5日的处罚,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

一个案件的审理安装了那么多的信号屏蔽器,消息出来后,当时舆论一片哗然,几乎是一边倒地抨击洛阳中院。

安装信号屏蔽器是有严格要求的,不是你想装就可以随便装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此,卢义杰律师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给卢律师的答复是:经检索查找,您申请公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至12月20日使用无线电频率、手机信号屏蔽器的许可文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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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意味着,洛阳中院在李某一案中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此举严重违法,洛阳中院应受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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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机关单位秩序的,应当达到“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而且是“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受到治安处罚拘留行政处罚。

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安装信号屏蔽器的行为不但违法同时也侵犯了律师的通信自由权,律师关闭屏蔽器,此举是为了制止洛阳中院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分明就是维持单位秩序,何来的扰乱单位秩序?

而且退一万步来说,曾武律师关闭信号屏蔽器的行为,导致洛阳中院对律师的通信干扰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同时让法院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那么罚款200元就够了,何来的“情节严重”?

从来没有听说一个案件的审理安装了那么多的信号屏蔽器(15个),在法庭安装信号屏蔽器也罢了,竟然在休息区以及卫生间也安装,如此的如临大敌,不知道洛阳中院把辩护律师当什么了?

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卫生间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还把制止其违法的曾武律师行政拘留五日,这种行为严重干扰律师正当履行辩护职责、破坏律师辩护制度、破坏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洛阳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理应带头守法,可现在不但不守法,还明目张胆地违法,这种权力任性带来的危害非常大,影响极其恶劣,会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洛阳中院的做法等于昭告天下:老虎屁股摸不得,洛阳中院的屏蔽器也摸不得。敢摸我信号屏蔽器者,行政拘留伺候!

窟窿都是被人捅出来的,不捅不要紧,越捅越“重大”,越捅越“敏感”。

洛阳中院在捅窟窿过程中,一不小心把年度法治人物给缔造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