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秋凤

11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区获悉,《双流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自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试行。

在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方面,《措施》明确,在2024年12月31日前出售市内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在双流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2024年12月31日前在双流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市内自有住房的购房人,每套给予1万元消费券补贴。

关于车位方面,双流支持业主购买小区新建商品房车位。对商品房小区业主购买本小区第一个新建商品房车位的,给予2000元消费券补贴;购买第二个以上的,每个给予4000元消费券补贴。

此外,在“团购”方面,双流对同一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在双流区购买5套以上、9套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消费券补贴;购买10套以上、19套以内的,每套给予1.5万元消费券补贴;购买20套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券补贴。

据悉,今年8月,成都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发布。《关于开展成都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

《通知》提到,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