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翻到有一位朋友留言,说她是1981年9月出生,患有三种癌症。现在正在靶向药治疗中,一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现在已经缴纳11年多了,社保要不要继续缴纳呢?
灵活就业社保,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目前大多数地方的情况来看,一般是允许个人选择只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只缴纳医疗保险的。
首先可以明确答复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常有必要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具有报销比例高,拥有医保个人账户的特点。而且职工医疗保险还建立了门诊共济机制,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当然,由于这位朋友患的是癌症,如果有结论书的话应该可以办理门诊大病,这样各种拿药和治疗就能够享受到更高的报销待遇了。所以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停。
职工养老保险能不能停?是非常复杂的问题。
按照我们现在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由于这位朋友只是养老保险缴费11年多,还不够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不过到2030年开始,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会提升,按照一年提升6个月的速度,提高至20年。
如果这位朋友的疾病有治愈好的希望,那么还是建议不要停缴,因为只要缴费满15年,虽然不能领养老金,但是可以领病残津贴。根据人社部今年10月份公布的最新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只要失去劳动能力,就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的待遇。
如果确诊癌症、长期治疗,可以按照有关规则申请劳动能力认定,确认失去劳动能力后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的标准是:如果缴费年限达到国家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按照养老金的标准发放病残津贴。如果距离退休超过5年的,按照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病残津贴,这样就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
如果说治愈希望较小,从2025年1月起,只要认定失去劳动能力,也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的标准,是根据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基础养老金。由于缴费只有11年多,这种情况的病残津贴领取时间是有限制的。
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病残津贴发放时间是12个月。缴费年限每多缴费一年增发三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因此理论上可以领取33个月的病残津贴。
假设湖北省2025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7500元,缴费年限11年半,平均缴费指数0.6,每月病残津贴是690元。
去世以后的待遇。
参保人去世以后,家庭成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的统一标准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的标准是7498元左右。
领取病残津贴的抚恤金标准,是按照在职职工的标准来确定。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为9个月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的标准是33745.5元。
从有关标准来看,确实缴费年限11年或15年以内,其实抚恤金标准是没有区别的。
另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还是可以继承的。
通过以上情况来分析,建议还是看自己的身体情况。如果说有所好转,看得到希望,建议继续缴纳下去,为长久做打算。如果说还是很严重,那么建议停保,领取病残津贴,留下多点钱为治疗做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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