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栾海明
今年以来,宁津县相衙镇司法所聚焦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聚力拓宽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渠道,创新打造了由苏国江和李汝清两位退休老干部组成的品牌调解室——“老干部”调解室。
今年6月,相衙镇西彭村村支书彭国会匆匆来到“老干部”调解室。西彭村有两户村民承包了村里的土地,但因与村委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多年没有缴纳承包费,村委多次找涉事村民进行劝说没有起到作用,现在引起了其他村民的不满,因此来到“老干部”调解室寻求帮助。
深入实地调查,详细了解实情
调解员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到达村委会详细查阅了当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核实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承包费计算方式等细节内容。前往田间地头,对承包土地的现状进行了实地勘察,又与彭国会逐一核对地块,同时向村民了解情况。
根据调查了解,村民彭某甲和彭某乙之前都曾担任过西彭村委会成员,2017年村委换届时没有继续当选,自此之后便开始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二人的土地承包费自2017年拖欠至今。彭某甲承包村里2亩地,约定承包期10年,每年每亩800元,至今已拖欠承包费16000元。彭某乙承包村里3亩地,约定承包期10年,按每年每亩500元,至今已拖欠承包费12000元。
双方各执一词,有效调整方案
“老干部”调解室调解员苏国江和李汝清,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将两户被申请人分别请到调解室进行沟通。倾听当事人诉说事情原委,让当事人宣泄心声,以旁观者身份深入了解案件全貌,深挖矛盾症结。调解员发现,被申请人一方面因为换届没有当选,心里不平衡;另一方面,由于新村委班子上任后开展工作时,不再征求他们的意见,让他们觉得受到了冷落,自此便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调解员苏国江凭借多年的乡镇工作经验,从村委的工作实际出发,与被申请人以拉家常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明不交承包费给村里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彭某甲和彭某乙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
调解员李汝清用“普法式”调解法,从法律层面向被申请人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摆事实”,从现实出发,告诉他们拖欠承包费的事实存在,在法律上是立不住脚的;从感情上讲,二人之前都曾担任过西彭村委会成员,在村里要起到带头作用。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劝解,彭某甲和彭某乙最终同意与西彭村委会调解解决问题。
一开始双方情绪激动,无法心平气和沟通,调解员决定先让彭国会回避,并鼓励他去两户被申请人家中小坐,通过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正面引导,并对之前村委会的态度表示道歉,希望他们能配合村委会工作。
调解员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用了三天时间巧妙化解了双方的争议。最终,彭某甲和彭某乙同意补齐拖欠的承包费,困扰村委多年的纠纷就此化解。相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西彭村村委送来的锦旗,向两位调解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推动示范效应,助力法治建设
土地问题涉及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快速有效化解矛盾是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的关键之一。此次土地承包费纠纷调解,“老干部”调解室苏国江和李汝清两位调解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深入调查、分别沟通、提出合理方案并在协商中不断调整是关键。只有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遵循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纠纷双方,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次调解也为今后处理类似的集体与个体之间的经济纠纷提供了宝贵经验。
宁津县相衙镇“老干部”调解室将继续以群众呼声为信号,以群众利益为追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语言疏通当事人心结,用法律维护当事人权益,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活力新城,幸福宁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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