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之君权父权论);三纲五常;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屈民伸君(董仲舒语),怎么可能是约束王权?
君臣父子,以孝代忠,始于伺亲,终于事君,顺而不违,家国一体同伦,君权父权论。这是儒家的奴隶道德。儒家积极入世,参与政治,却没有一套基础理论和人权学说与限权政制,关凭一张嘴去劝说君主,表孝忠之心,有何屁用(棒喝)?儒家借不合自然法的人为等级礼制和刑制(刑罚之法制),主张王制或君制,而无民制和政制,王在法上,如何能限制约束王权?董仲舒借用墨子天志,主张屈君伸天,以天人感应来吓唬帝王,有何屁用?非上天神圣意志不够天谴天罚,但毕竟天谴天罚属于隐事遗利,未必能被帝王看清,未必就在当下。主张上帝天志,不主张人民公义,不主张选举和限权政制;主张屈君伸天,不主张义自天出,不主张去发现一套上天设定的限权政制原理和政制技术,有何屁用?儒家借用墨子《尚同》中“上有过规谏之”以制约权力,停留于此,其实也未得墨子制约权力之全部要义和技术。这是儒家孝忠道德伦理之顺而不违的必然结果。
对墨家限制权力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于“上有过规谏之”这么简单。儒学于墨,未得墨子全义,挟于孝忠之奴隶道德,儒家也只有规谏一招了。不阐明墨家的制约权力思想和方法,墨家岂不同于儒家?首先,墨子提出“选天下贤可者”。这个“选”字在同时代的文明中就足以振聋发聩了。有人病诟墨子没有提出由谁来选,究竟是天选,还是人选?当是时,君-主当道,我想墨子也不可能直接了当地说出民主选举吧!如果是这样,墨子连曲线救民的机会都要大大缩水了。虽如此,但我们仍然可以从逻辑上和其它理论根据上推理出民选。“人皆天臣”、“君,臣萌(民)通约”、“三表法”等都是推导出民选的理论根据。同时也可以推理出,天志就是公义。上帝天志和人民公义是政权双重合法性的来源和保证。其次,我们仔细阅读《尚同》诸篇,不难体会出部分有“左右之”之权利的官员有制衡各级政长的权力。在此,“左右”的含义就是制衡。再次,《尚同中》提出“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的允许自由执政的理念。也就是说,执政者的执政权利必须得到国民授权和监督,否则,人民有权废黜之,甚至暴力推翻之。第四,《尚同上》指出,“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天志即是公义。这是鼓励百姓用暴力去推翻暴政。这是顺而不违第奴隶道德无法想象的。五,通读《墨子》,我们不难发现墨子对政府权力做出刑政(即型政或立法)、治政(行政)和听狱(司法)三种划分。虽然墨子没有明确表明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但也没有迹象表明三权集中于一人,而是有不同的人执掌。最后,据以上“选举”和“左右”说法,可以看出,墨家对于权力有时空限度,或者说,有时量和方量限制。也可以看出,受“左右之”制衡的天子或各级政长可能是虚位,至少实权有限或权力不够集中。
孟子抄袭墨子之附赘余论,未得墨子尚同尚贤之限权政制之系统性深义。“国人皆曰”,无非《尚同》所言,“得下之情”、“上下情请以通”、“万民便利乎其为政长”,等等,无非“三表法”而已。
孟子之于墨子,附赘余论而已,无他。墨子思想博大精深,非孟子所能望其项背。孟子全部思想跳不出墨子之政治伦理一隅。孟子抄袭墨子,不得其奥义和学说之哲学理论根基,掺杂了儒家孝忠奴隶道德和民粹主义伦理,实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儒家主张王制或君制,与孟某主张片面的人性善一致。寄希望于盛德贤君之偶然性,而不寄于限权政制之必然性,人之蠢,莫过于此。人性善不过是为王权专制提供人性根据而已,无他。孟出于墨,儒生哂之。但有文本证据放在那里,孟子有超出墨子之一隅乎?
孔孟何时以上帝天志为中心了?天或天命不过是无批判的,不自觉的,无意识的话语继承而已,未得其神圣意志之意蕴。墨子哲学是客观唯心论,义出天心,“万物皆备于我”是主观主义,义出自心,是自以为是,狂妄自大,以己为神,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错误思想根源。类似于“人是万物尺度”之说辞,古希腊智者学派与孔孟之道一样,都是主观主义。智者学派遭到希腊三贤激烈批判,此一战,决定了西方哲学走向,客观主义一直主导西方世界。而后跟基督教结合,客观主义在西方得到进一步加强。而孔孟荀之主导学说却恰恰相反,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现象主义肆意横行,成为东方世界的主流思想。其害:国不国,民不民,屡屡几近亡国灭种。
儒生要多读墨经墨辩,这些都是墨论的哲学和逻辑基础。中国哲学精华在墨经墨辩,其次在老子和名家;其思想高度则在墨论,天志鬼神,兼爱非攻。墨学是成体系的系统性知识,不是儒家那种零碎,毫无逻辑的浅薄的道德伦理。墨经墨辩必须用哲学思维去读,三言两语,深蕴奥义,否则也就识几个字而已。懂了哲学,也就不会迷信浅薄之物如孔孟之道了。儒术独尊,搞独断论,害怕逻辑和说理。你看墨家逻辑、佛家逻辑、西方逻辑,有哪一家不被儒家排斥。
哲学之界定,在墨子那里,是论物之知;在老子那里,是玄学或形而上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爱真理;在莱布尼茨那里,是理性之于各种真理的联结;在霍布斯那里,是推理的正确知识;在贝克莱那里,是研究智慧和真理之物,等等,儒家有哲学吗?儒学是哲学吗?儒生嘻之。呜!其只识名相符号,焉知哲学呼!
儒家不是独尊搞了2000多年了吗,有没有搞出人权学说和宪政?
作为第一文化家族,动不动修降表,实在不适合,如何能作为表率,教化国民?该殉国殉教的时候,就应当仁不让。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难不成,全国人民有模学样,都下跪投降?华夷之辩?尊王攘夷?衍圣公是不是来了个脑筋急转弯:王就是权和当权者,夷就是非权和非当权者。说来也符合儒家孝忠权力的原始思想。倘若华夷之辩只在于文化,那么,侵人国,屠人家,灭人口,毁人文化,绝人神社宗庙,难道也华夷无辩?连这个也要辩护,还有什么歪理邪说、恶行罪孽不能辩护?
孔氏后人所作所为,说明对自己祖上的学说没有信心和信仰。既然不能殉教殉国,就自贬,绝不受衍圣公、奉祀官爵禄,做个平民百姓,自食其力,倒也无妨。不要这样:既要名声,享受爵禄,食民脂民膏;又要不必担当道义,承当表率和教化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能只要权利,不要责任。不过,儒家文化教育出来的东西,尊王攘夷,孝忠权力,甘为专制王权看门走狗和文化爪牙,也不失孔孟之道,只是不该食空饷,食禄民脂民膏。
我们要知道孔孟做事很隐晦,糊里糊涂是看不出来的。比如孟子廷骂,骂无君无父,你以为是什么?是骂给君王听的,公开告密君王,他愿意以君为父,孝忠君父。所以,儒家是道德陷阱,名义上以仁义“道德”来吸引后世儒生迷信它,实际上让他们陷入道德的反面而不自知,例如亲亲相隐。亲亲相隐是有限度的:在法律上,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被强制告发亲人,但不能包庇他,例如助其逃跑如窃负而逃。但不能且不宜作为道德(直躬)来鼓励和宣扬。在公开场合如法庭,你讲亲亲相隐,出于亲情,被法律允许;难道私下里,亲亲之间就作恶,还讲亲亲相隐吗?究竟是鼓励亲人作恶,屡屡作恶?还是作为道德,亲亲互相鼓励?
我想,孔子也不会主张在私下里,亲人之间互相鼓励亲亲相隐吧,而应该是严辞责备,极力劝禁吧。但是否能够排除这种可能性:除了在公开场合,孔子同时也主张,私下里亲人之间应该互相鼓励亲亲相隐?若不能,儿子对父亲说:老爸,你再去偷几只羊。父亲对儿子说:吾儿,你跟我一起去,可以偷得更多。
无论小不义,还是大不义,法律上至多允许对亲人犯罪保持沉默,不强制亲人举证,告发或举报。没有谁在对亲人犯罪保持沉默的意义上,反对亲亲相隐,而是在包庇犯罪,特别是公然包庇犯罪和作为道德意义上,反对亲亲相隐。第一,窃负而逃就是包庇犯罪,还不是干预司法?你可以保持沉默,顺其自然,或做一些神不知鬼不觉的包庇行为。只要不被发现,不致于治你包庇罪。窃负而逃,就是公然助其逃跑了,逮着了就可以治你包庇罪。第二,罪犯是自己父亲,窃负而逃,但也不能不反思“亲亲相隐”、“窃负而逃”是不道德行为。第三,最是腐儒的肤浅无耻认知,难道舜放弃天子之位就是抵偿窃负而逃的包庇罪吗?我不知道,儒生怎样看待天子之位?难道是作威作福,享受荣华富贵和权力尊荣?难道天子之位不是敬天爱民,不是要承担对国家、政府和人民负责的重任吗?难道一国之君,如此重任,可以不打招呼,说走就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讼包括原告投诉,也包括被告辩护,无讼不是司法文明。攘羊小恶,罪虽薄,但也是恶;瞽叟杀人可不是小恶,罪厚当诛。无论小恶,还是大恶,在法律上都被允许亲人保持沉默,不被强制举证;但都不被允许包庇,其包庇罪也随其原发罪自有厚薄大小。
孔子和儒家如果稍有反思能力,至少也不会认为亲亲相隐是“直躬”道德吧。从这里可以看出,反思能力缺乏确实也是儒家没有哲学和科学的根本原因——思维方式肤浅。要通达真理,发现事物的科学原理,就必须学会悟。悟首先是反思,其次是理性反思。悟,吾心也。吾即心即思,吾心就是思思,思思就是反思,没有反思精神和反思思维,就不可能跨入哲学和科学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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