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一位“肝腹水硬化”的女性患者来到了陕西省汉中市传染病医院,蒲连升成了她的主治医生。
入院时,患者已经被病痛折磨的苦不堪言,经常嚷着想要快点结束生命,以便解脱。
由此,夏素文的儿子王明成便多次恳求蒲连升执行“安乐死”,让他母亲无痛苦、有尊严的死去。
蒲连升经过几番犹豫后,便满足了对方的要求,成了中国首位执行“安乐死”的医生。
然而,这件事却让蒲医生成了众矢之的,他不仅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还因“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蒲连升的最终结局又是怎样呢?
为让母亲不再痛苦提出安乐死
1984年10月,王明成正在西安一家印染厂上班,突然接到一封加急电报:母亲有病已住院,十分危急,速回。
王明成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由于父亲去世太早,母亲夏素文含辛茹苦,将姊妹四个拉扯成人,最终因劳累过度落下病根,这一点王明成心知肚明。
由此,当他看到大姐发来的电报后,心急如焚,连忙买了车票,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汉中市传染病医院。
此时,59岁的夏素文已被诊断为“肝硬化腹水”,身体极度虚弱,完全处于昏迷之中。
看着病床上母亲痛苦扭曲的面容,以及瘦的皮包骨头的躯体,王明成心疼不已,他当即决定请假,在医院陪伴母亲。
要知道,“肝硬化腹水”这个病需要长期、综合的治疗,而这期间不仅需要昂贵的医药费,也会让患者痛苦不堪,更会考验家属的毅力和忍耐力。
但王明成是个大孝子,他暗下决心,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给母亲治病,因此就陆续治疗了两年,但收效甚微。
1986年春节过后,夏素文病情突然加重,身体剧烈的疼痛已经让她夜不能寐,尤其到了6月份期间,由于长期卧床,她的臀部出现了褥疮,而且腹部肿胀、下肢水肿,经常意识模糊不清,情况不容乐观。
王明成见状,赶紧将母亲又送进了汉中市传染病院肝炎科进行治疗,当时的主治医生就是蒲连升,在经过全面诊断后,便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蒲医生,我母亲的病真的一点希望没有了吗?”王明成满眼含泪地望着蒲连升,他多么希望医生能迅速找到解决方案。
“做好心理准备吧,老人家情况非常糟糕。”蒲连升摇摇头,无奈地叹口气。
6月12日,昏迷多日的夏素文突然醒过来,看到一旁陪床的儿子,她老泪纵横,对王明成说:“明成,妈妈太痛苦了,你要是心疼我,让我赶快死吧,我确实受不了了。”说完又陷入了昏迷状态。
王明成听后失声痛哭,他深知,对于母亲的病情,医生已经回天无术,如果再继续治疗,只会增加母亲的痛苦程度。
于是,王明成思虑再三,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
6月25日,王明成与妹妹一起来到蒲连升办公室,在最终确定母亲的病情确实无法医治后,他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蒲医生,可否给我母亲实施“安乐死”,她真的太痛苦了。”王明成满脸忧郁地望着蒲连升
“这怎么能行,我是绝对不会那样办的。”蒲连升断然拒绝。
因为在他看来,这样做有违自己的良心,况且法律上也没有立法。
王明成只好失望地回到病房,只见母亲正在大声呻吟,并且极其痛苦地不停撞床头,他的心都碎成了八瓣。
尤其在接下来的几天,夏素文的痛苦挣扎样,更是让王明成肝肠寸断,于是他再次找到蒲连升。
“你们如果不想治了就把病人拉回去吧,实施安乐死绝对不可能的。”蒲连升依旧坚定地拒绝。
“蒲医生,还是让我母亲解脱吧,我真不忍心看到她那么难受,如果出现什么后果,我负责。”
说罢,王明成便扑通一声跪在了蒲连升面前,并掏出一份事先写好的免责书,
看着跪在眼前的大孝子,想到病床上垂死挣扎的夏素文,作为医生的蒲连升左右为难。
不过,经不过王明成的苦苦哀求和纠缠,蒲连升最终答应了他的请求。
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
6月28日上午9点,蒲连升给夏素文开了一张100 毫克的“复方冬眠灵”处方 ,并在处方上标明:“家属同意安乐死”字样,还让王明成签了字。
与此同时,蒲连升为了能让自己摆脱责任,便让一个叫蔡建林实习生进行注射。
为什么会找一个实习生?因为蒲连升认为,实习生一定看不懂处方,好糊弄了事,但谁知蔡建林一眼便知这个处方的深刻含义,于是犹豫着不想注射。
蒲连升见状便“威胁“她说,如果不打针就不能继续实习,于是蔡建林被迫无奈,只好同意对夏素文进行注射。
就这样,夏素文在毫无痛苦的状态下,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对于夏素文地离世,王明成自然悲伤欲绝,但他一想到母亲临终时毫无痛苦,内心又稍显安慰。
就这样,将母亲的丧事办妥后,王明成欲将返回西安开始上班。
谁知,就在他收拾行李准备离开汉中时,不知情的两个姐姐却来到医院大吵大闹,认为是医院治死了母亲,并要求索赔医疗费和丧葬费,可想而知,医院对此断然拒绝。
看到医院态度如此无情,两个姐姐随即向汉中市公安局、检察院控告蒲连升故意杀人,并要求严惩不贷。
岂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汉中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将蒲连升和王明成一同收容审查。
为此,王明成的两个姐姐后悔莫及,她们没想到此事还牵连了弟弟,于是想立马撤诉,但由于此案为公诉案件,不能撤诉。
1987 年 9月,蒲连升、王明成等人被汉中市人民监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逮捕 ,半年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作为全国首例执行安乐死的医生,蒲连升立即引发舆论的高潮。
有人说蒲连升违背了伦理道德,应该得到惩罚,有人说这是医生尊重了死者和家属的意愿,不应该被诟病。
而蒲连升对此更是大喊冤枉, 他声称自己目的是想帮患者减轻痛苦,并没有杀人动机,并且将王明成写的免责书,以及注明了“家属要求安乐死”的处方拿出来作为证据。
可是,尽管如此,蒲连升还是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492天,痛苦难捱的时光里,他度日如年,每天充斥着煎熬和悔意,一味对自己的心软追悔莫及。
1991年4月6日,汉中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宣告王明成和蒲连升,其行为是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故意行为,但因情节轻微,二人无罪释放。
随后,蒲连升和王明成对一审判决的行为认定不服,又提起上诉,结果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重审裁定,继续维持原判。
至此,闹得沸沸扬扬地中国首例“安乐死”杀人案就此结束,但当事人蒲连升和王明成,却因这起案件,使得后半生陷入了黑暗时刻。
再次“享用”安乐死却遭拒绝
“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哪怕患者家属下跪,或者给我一百万,我也不会再做了,真是太后悔了。”
“真的不要尝试对病人进行“安乐死”,以免重蹈覆辙!”
多年后,当蒲连升面对记者的镜头,说出了心中的感慨。
的确,从蒲连升被检查机关收容审查到最后无罪释放,他在监狱里关押了长达6年之久,本该是职业上升期的时候,却因自己的一时疏忽葬送了大好前途,不后悔才怪。
出狱后,蒲连升在医院的日子着实不好过,他成了病人指指点点的对象,院领导也因他的做法不人道、不合规,将其免职处分,当然随之收入也会下降。
据说为了生活,蒲连升竟然在医院办公室做起了“小买卖”,曾经风光无限的主治医师,却沦落到如此凄凉境地,真的让人感觉惋惜。
由此,蒲连升经常感叹到:“安乐死”事件,真的让我尝到了人间疾苦。”
他甚至有时候会自嘲说:“对,我就是那个执行过安乐死的蒲连升。”
但尽管如此,蒲连升内心还是支持“安乐死”的,他认为,只要能减少患者临终痛苦,“安乐死”就是一种幸福且有尊严的死法。
除此以外,蒲连升更是提出自己看法,他认为,随着生物学和医学的发展,社会有了优生学;那么,是否应该有优死学?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应注重个体生命价值和尊严?
无独有偶,同样支持这种想法的还有王明成,他也始终认为,自己是出于对母亲的爱,出于对母亲的尊重和意愿才那样做的,无可厚非。
然而,王明成出狱后,其日子也陷入了困境,同时,他也开始病魔缠身,步入了母亲的后尘。
1998年,王明成下岗,每月只有230元生活保障费,虽然妻子仍有400元的工资,但家庭生活一度捉襟见肘。
然而,令夫妻俩稍感安慰的是,正上高二的儿子学习非常不错。这让王明成看到了希望,于是他便没日没夜的出去打工,想多赚点钱供养儿子上大学深造,结果积劳成疾不幸患了胃癌。
2000年11月13日,王明成做了胃部切除手术,然而,由于没有钱,他放弃了化疗和放疗,不料一年后,癌细胞又扩散转移到肝脏上,并检查出患有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等多种疾病,生命岌岌可危。
2003年1月7日,王明成的妻儿将他强行送进西安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不辞辛苦的日夜轮流守护照顾,看着为自己病情拖累的家人,王明成深知,继续治下去只能让家里债台高筑,他于是便想到了安乐死。
2月4日,王明成偷偷向医院提出“安乐死”想法,但医院因有前车之鉴,随即果断拒绝。
很快,妻子闻讯了王明成的想法,她非常难过,流着泪劝说道:“你走了,我和儿子怎么办?即便倾家荡产,我也会让你活到最后。”
王明成听罢妻子如此暖意的关爱,又渐渐平静下来,他又开始了安心治疗,然而,即便医生使出浑身解数,他的病情仍旧再不断持续恶化。
“给我注射“安乐死”吧,我真的太痛苦了。”王明成再次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妻子。
“不行,如果你真像母亲那样走了,我不但会被公安局抓走,别人更会戳我脊梁骨,不要乱想,好好治病,一定能治好。”妻子竭力安慰道。
“可是,我真的生不如死啊!”王明成说完,呜呜地哭了起来。
看着眼前骨瘦如柴的丈夫,妻子心如刀绞,她其实知道,活着对王明成来说确实是最大的痛苦,但从良心来讲,自己决不能同意他那样做。
6月5日,王明成再次向医院提出“安乐死”,并写了一份申请书。
当然,王明成为了避免再给家人惹出一场官司,便没有让妻子在申请书上签字。
然而,西安中心医院再一次拒绝了王明成的请求,理由是:在中国,“安乐死”还没有合法化。
2003年8月2日晚,王明成病情再度恶化,他疼得大喊大叫,直至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王明成去世了,但围绕安乐死的话题却依旧不断,大家对此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有人说,王明成在病魔缠身时,欲求‘安乐死’,是爱家人也爱自己的表现。
有人认为,“安乐死”对社会是有益的,尽管从表面上看,也是致人死亡的一种行为,但与故意杀人有着本质区别。
当然,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当时主治王明成的李医生说:“作为医生,其天职就是尽一切可能帮助病人延长生命,哪有帮助他们结束生命的道理。”
也有人觉得,即便痛苦地活着,也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实施“安乐死”既不能为道德接受,更不能为法律接受。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也认为,因为“安乐死”尚未合法化,所以不乏有人钻空子实施犯罪行为。
死亡是每个人都必须直面的问题,想必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有尊严、无痛苦的离开人世,但如果真的做不到体面,是否安乐死也是一种能自主掌握的权利?
每个人都是时间的过客,生老病死也是逃脱不了的自然规律,我们既然决定不了怎么出生,是否可以决定如何离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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