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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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赔偿。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又如何申请呢?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一、行政赔偿

(一)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情形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或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5.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6.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7.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8. 造成财产损害、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赔偿程序

申请行政赔偿,分为是三种情况:

  1. 向赔偿义务机关单独申请赔偿;
  2. 向行政复议机提出行政复议一并申请赔偿;
  3. 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并申请赔偿。

其中,在行政侵权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只能单独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二、刑事赔偿

(一)可以申请刑事赔偿的情形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或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4.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6.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7.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刑事赔偿请程序

申请刑事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当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时,只能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中间无复议程序,只需要作出一次赔偿决定。

2.其他赔偿义务机关,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然后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最后还可以向复议机关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整个过程可能要作出三次赔偿决定。

其中,申请刑事赔偿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没有诉讼程序。

其他还需要注意的是:

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能有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实行后置原则,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只可能有一个。

2.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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