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2024年12月13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布2024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厦门中院报送的“出台全国首部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指引 服务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成功入选!
近年来,厦门中院深入推进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工作,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涉港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开创福建与香港两地跨境破产司法合作先河,有力推动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服务厦门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
下面跟随小夏一起
看看厦门中院都推出了哪些举措吧!
细化规则、以立促破
全力推动制度落地落细
一
推出15项具体细则
全面总结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城市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从认可和协助的程序范围、协助申请的提交路径和方式、法院内部审查流程、香港管理人的履职限制、破产重大事项的处理等15个方面细化操作规程,为开展跨境破产协作奠定基础。
二
发布13类司法协助文书样式
在认可香港破产程序、香港管理人公告、管理人申请变更与终止协助措施裁定等方面,明确文书制作要素,规范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涵盖香港破产企业在内地申请跨境破产协助全流程,有效提升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
预留制度衔接空间
在案件受理、审查条件、认可对象、协助方式等方面提供契合内地司法实践的工作指引,要求香港管理人在请求协助财产变价、财产分配及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时,提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务重组安排方案等,对依据内地法律应当优先清偿的债务与香港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预留衔接与弥合空间,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搭建专班、以联促动
公平实施跨境破产管理
一、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
厦门中院与市政府共同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工作专班组长,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破产事务工作。依托组长办公会、专题协调会等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高位推动跨境破产协作落实落地。以清单形式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结合营商环境指标开展常态考核评价,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盘棋联动、高效率运转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相关举措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司法创新举措。
二、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意见
厦门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 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破解管理人履职、财产接管与处置、债权人利益保护、涉税事务办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简易注销办理等难题,为香港管理人履职、办理破产事务营造法治化办事环境。
三、构建多层级覆盖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
吸纳32家行政部门、区级政府和产业园区领导作为成员,建立更宽领域联动的分类协同处置模式,健全全流程共享的信息集成互联模式,推动从个案审理到类案协调再到区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解决。联合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跨境破产研究中心,推动建立跨境破产高端智库。举办首届厦门跨境破产研讨会,指导支持五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在厦召开,为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
优化平台、以“数”增效
提高跨境破产协作便利度
一
全面升级
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
在全国首个运用司法链技术、依托互联网运行的“破产案件辅助系统”上,新增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模块,上线“厦门破产法庭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开辟涉港跨境破产协助线上申请通道,实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网上办理。平台建设经验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
二
创新引入
破产公共法律服务
依托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嵌入涉港跨境破产协作事务服务板块,集聚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相关境内管理人与香港管理人提供内地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首创破产事务办理线上线下一站式智慧破产平台,为香港管理人线上提供破产企业信息“一键式”查询服务,同时提供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的查询便利。
三
充分回应
香港企业退市需求
在京东平台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全方位展示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资产推介、融资匹配等业务信息,通过平台积极引导香港企业依法依规寻求破产协作。在案件办理中,明确跨境破产协作案件裁判思路,依法认可清盘人身份。精准把握香港企业退市需求,从优化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全类型程序适用入手,明确清盘人在内地履职范围,最大限度给予履职支持。
供稿:破产庭、研究室
编辑:张芯雅
校对:胡欣、王昕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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