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力度,市司法局、市妇女联合会就构建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双援”机制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双援”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共十三条,明确规定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在工作中发现的遭受侵害的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是重点工作对象,对需要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婚姻家庭调解等服务的,应积极开展线索摸查、移送和办理工作,还对转介流程、办理规则、沟通联络、法治宣传、调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规范设计了社会服务资源需求情况表、法律援助服务转介申请表、“双援”帮扶情况统计表,不仅方便经办人员第一时间掌握具体帮扶需求,根据其意愿、方言习惯,综合考量指派具有相关资质、专业特长、承办相关事项的经验的人员和机构承办。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使用也便于实时掌握事项办理动态和做好后续跟踪管理。

做好权益被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法援机构重要工作内容,市法援处不断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致力于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2024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260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58人次。下一步,市法援处将指导各区法援机构强化与区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确保有需要的妇女、未成年人能获得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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