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对涉案财物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够准确”“应当认定其他涉案人员责任却没有认定”……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到柘荣县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全覆盖评查,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卷宗等方面逐案逐项过筛评查。
福建省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中旬开始,组织全省审理业务骨干670人次,深入基层一线,历时近4个月,经三轮次评查,对全省案件质量进行全面摸底,通过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推动所在地区案件质量整体提升。目前,评查组已完成对全省83个县(市、区)案件质量全覆盖评查。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采取上级评查与本级自查相结合的模式。在省级评查之前,各设区市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织所辖县(市、区)先行开展自评自查或交叉评查,实现本地区案件自查全覆盖,不仅传导案件办理的理念和要求,更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前期,我们从省级审理人才库中确定20名业务骨干,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为基层答疑解惑。”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线上,在省纪委监委内网开设答疑解惑专栏;线下,省市县分级开通22条审理热线,解答各类问题8500个,梳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19项,编印《问题答疑》3期。同时,统一设计制作自查表和案件质量评查细则,供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对照开展自查自改。
省级评查启动后,福建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前期带头包案的111件案件,对包案案件质量审核把关,要求被评查单位不遮丑、不避短,认真配合评查整改工作,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同题共答。“评查组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大家把案件质量提升起来。”在对基层开展评查过程中,一省级评查组负责同志说。
“评查组通过‘解剖麻雀式’面对面反馈,点对点精准指导,既指出‘错在哪’又讲‘怎么做’,变‘单向评查’为‘送课上门’。”尤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明敏说,与以往评查完再移交清单的做法不同的是,此次评查采取边评查、边反馈、边整改的方法,逐项列明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及时答疑指引,有效提升了基层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意识。
以评代训、以评助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仅让基层被评查单位获益,评查组成员也同样受益匪浅。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柯文玲,拥有多年审理工作经验。在此次评查中,她被抽调到省级评查组,先后带队赴宁德福鼎、泉州惠安等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谈及此项工作,她感触很深:“这是一次双向培训,大家在互通有无中增长了见识,在观点碰撞中更新了理念。”
“在三轮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案件办理中的短板弱项,注重从办案理念、办案机制等方面剖析问题成因。”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针对此次评查整改发现的案件质量共性问题,已编发一期《审理工作提示》,要求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检视。
在福建省纪委监委的推动下,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地方实际,把案件质量评查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莆田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复盘会,梳理分析评查中发现的28类易发常见及典型问题,形成《影响案件质量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印发各办案单位参考,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此次评查,有力提升了案件质量,传导了执纪执法理念,锻炼了干部队伍,有助于提高基层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创新评查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效。(熊纪通 郭瑞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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