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企利益,彰显法律公正,感谢东洲区人民法院,感谢胡法官,自己要了几年的欠款,到了法院就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我们公司今后也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上了,谢谢法院,谢谢胡法官!”2024年12月25日上午,某医药公司的经理和员工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满面真诚地为胡善福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
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某医药公司与某医院合作多年,业务往来频繁。2022年4月对账后发现某医院尚欠一百八十余万元的货款,某医药公司遂多次派人催要,但始终未收到货款。无奈之下,2024年11月末,某医药公司起诉到东洲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支付拖欠货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立案后,案件由立案庭胡善福法官承办。胡法官认为本案标的额虽上百万元,但案件事实清楚,账目明细清晰,证据材料充足,于是决定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原被告化解矛盾,这样既能保证纠纷得到快速化解,也能让原被告尽早从诉讼中脱身,早日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更有利于原被告关系的修复和维护。
征得原被告同意后,胡善福法官随即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胡善福法官详细了解了某医院的经营现状、资金周转的实际困境以及向某医药公司支付过部分拖欠货款的往事。随后,胡法官从诚实信用原则和维护合作关系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某医药公司同意某医院以分期方式支付货款,某医院也承诺会按期按时足额支付,并且对某医药公司的谅解表达了感谢。12月20日,胡善福法官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一面锦旗,既是一份感谢,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东洲区人民法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释法析理,及时解决涉企矛盾纠纷,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东洲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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