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
二轮车是便捷的出行工具
却也潜藏着致命危机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现公示贺州两起涉及二轮车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警示案例
警示案例
无证驾驶、转弯未让直行
2024年4月3日10时22分,廖某德驾驶桂JZ***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廖屋路口实施左转弯驶出往公安街方向时,与沿国道323线由钟山往公安方向行驶的由徐某良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7***9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德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当事人廖某德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无灯控的路口时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徐某良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未确保安全的状态下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因此,民警依法认定廖某德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良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无证驾驶、逆向行驶
2024年4月7日,潘某田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钟山县迎宾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当日07时29分许,该车行驶至钟山县迎宾大道广夏集团公司旁路段时,在道路转弯掉头处实施左转弯驶后,逆向行驶于对向车道。这时,由潘某德驾驶的桂JX***3小型客车行驶在该路段最左侧道路,但受限于绿化带的影响,没能第一时间发现潘某田驾驶的二轮车,随后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潘某田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当事人潘某田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逆向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潘某德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因此,民警依法认定潘某田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某德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每一次随意的变道、逆向行驶
酒后驾车、闯红灯......
都是以命相搏的冒险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这些错误的侥幸想法
引发一宗又一宗交通事故
拿生命安全做筹码
去赢这十几秒,真的不值!
安全提醒
骑行二轮车时
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
1、骑行二轮车不闯红灯、不逆行:
驾驶二轮车行驶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尽量靠右行驶,切勿在道路中间骑车,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不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2、骑行二轮车至路口时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骑行二轮车至十字、T字路口时,尽可能走斑马线,在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在没有斑马线的路口,请提前减速等待,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不要突然斜穿、横穿,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
3、骑乘二轮车应佩戴头盔:
二轮车事故中,脑外伤是常见的致死和致残原因,严重的脑外伤会牵拉、扭曲或撕裂脑内的神经、血管及其他组织。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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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无小事
任何一种看来不足挂齿的交通违法
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大家
安全是 便 捷的前提
骑行上路, 一定要遵规守法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人人有责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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