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康出生于一个爱沙尼亚犹太人家庭。在故乡爱沙尼亚,未来的路易斯·康,这个小男孩坐在火炉旁,好奇地注视着炉子里燃煤的火焰,这仿佛是他的特殊爱好,某种天性……作家想象,那一刻的康,注意到火焰色彩缤纷,是红色、橙色甚至是蓝色,它们不是完全虚有的,仿佛大自然中活的生命——比如,鲜嫩的花树,或者盛放的蓝色花朵——比起真实的自然界,火焰中的花园,是从内部绽放着光芒,看上去无比鲜明、灿烂。这个还不懂事的孩子被这一幕吸引,情不自禁地伸手去触摸,——于是,火焰严重灼伤了康的面部,近乎毁容,谁第一次见到,都会吓一跳:虽然这个小男孩会画画,还有一头蓬松的红褐色头发,以及明亮灵动的蓝色眼睛,但他的脸颊下半部分,以及双手,都被红色的疤痕组织覆盖着,看起来粗糙不平,甚至增添了某种狰狞的感觉。
虽然这次因好奇和触摸引发的事故,影响了康的一生,但他在余生中,依旧热烈赞颂触觉对于追求美的重要性。用康的话说:我们所有知觉的产生,都与触觉有关,视觉就来自对于触觉之美的渴望,去看,只是为了触摸得更加精确。美,与其说是一种知识,不如说是一种来自本能的惊奇,是从直觉而来的最亲密的接触。
在康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渴望让一家人过上更好日子的父亲,自己首先移民到了美国,再想方设法把一家人接到了费城,还特意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康”,希望别人会以为他们是德国人。对于康来说,他早早就确定,艺术和建筑事业就是自己信仰的宗教。熟悉他的人解释说,康由于童年不幸,再加上毁容,加倍地激发了他的创造性能量:“如果你是那样地丑陋,你就会想要在其他方面寻找美丽。”
当他终于在1907年的秋天进入小学就读时,遭到了其他孩子的取笑,他们叫他“刀疤脸”。不过康的绘画美术天赋挽救了他,当其他孩子发现这一点之后,便不再取笑他,开始和他交朋友。就连之前批评他学习成绩差的那些老师,也对他的绘画技能交口称赞。“我向来把艺术看作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某种生活之外的东西。”成年后的康如是说,“我的父母也都投身其中,这让我明白,艺术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当中。”
由于绘画天赋,康被推荐进入费城工业艺术学校,用业余时间学习绘画。在这里,他遇到了对自己余生艺术风格影响极大的导师塔德。塔德认为,绘画者必须充分解放自己的大脑,对于描绘对象的内在结构有精准的洞察和想象。所以在塔德的美术课上,学生在动笔之前,必须先制作绘画对象的三维模型,以确保学生同时拥有出色的三维与二维空间想象力。不得不说,这种当时前卫的训练,是促使康日后对于建筑设计行业萌发兴趣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在高中的最后一个学年,康选修了一门建筑学入门课。他回忆说,这门全新的学科让自己眼前一亮,因为:“建筑学把我对美术创造、绘画、能够表达和脱颖而出的热爱与欲望糅合在一起,我完全沉浸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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