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立院党团日前提出两项全台公投提案,分别为“在经过安全评估后重启核三厂”及“2年内自由地区实施移转投票法制化”。立法院16日召开党团协商,在野党普遍主张应尊重宪法赋予的公投权利,由全民决定政策方向;民进党则质疑主文设计过于复杂、执行面困难。三党发言后没有共识,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最后宣布散会。

针对移转投票议题,民众党立委刘书彬表示,根据宪法第17条,民众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移转投票即是在保障民众参与的“民主基础”。他指出,全球多数“民主”皆已落实移转或不在籍投票制度,包括印尼、菲律宾等移工皆能参与公投,台湾却长期停滞,自85年“中选会”研拟至今未见进展。他强调,提案聚焦于岛内投票人能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现场投票,不涉海外,“这在现行投开票所架构下并非无法执行,不要再找借口拖延。”

国民党团书记长王鸿薇指出,台湾现行选举制度限制众多族群投票权益,尤其军警、护理人员因执勤无法返乡投票,长期以来就应推动不在籍投票。她强调,岛内已有多版本相关修法,包括她本人也曾提出草案,但推动进度缓慢,此次透过公投让全民决定最为直接,也呼应赖清德提出的“用更大的民主决定民众权利”主张。

民进党立委张宏陆则指出,移转投票确实可透过修法或公投方式推动,惟此次主文范围过广。他举例表示,目前投开票所工作人员已有移转投票制度,但若要涵盖各级选举,包括县市议员、村里长,涉及七八千种选票版本,台湾恐无印制能力。他认为,若仅限当家人或公投等全台选举,较具可行性,但现行提案在执行面仍有困难。

对此,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强调,无论对议题立场为何,公投制度即是交由民众表达意见的机制。他表示:“你可以说我就是反对移转投票,那就出来投反对票,这本就是公民社会该有的讨论过程。”

至于核三重启议题,民众党立委张启楷表示,《核管法》修正后已排除法律障碍,是否使用核电,应由人民决定。他强调,重启核三须经过完整安全评估,并指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曾赴核三厂考察,当地不少民代、村里长皆支持重启或延役,不该将公投污名化。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则批评,核三已运转40年,即将除役,民众党却要强推公投延役,“你是凭什么?当多久立委就能决定核三命运?”他质疑,核废料处理问题未解,屏东地方也无共识,民众党此举粗暴又傲慢。

国民党立委郑天财则表示,过去核电厂规划皆预定核废料原地储存,并指出不仅恒春镇长支持延役,满洲乡地方声音也倾向赞成。他认为,不如诉诸公投交由全民决定。

张启楷回应,核三重启前须以安全评估为前提,不可能贸然实施。他强调,附近四个乡镇支持声浪明确,民进党当年也是靠公投起家,如今却转而反对公投,“令人费解”。

协商最后,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宣布各党团立场歧异,未能取得共识,协商会议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