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小帅(化名)经营一家游乐园,2022年12月,李某某、王某某(两人均已判决)至其店内与其商量:你不需要做什么事情,只要把“游戏机”放在其店铺内,每月就能够轻轻松松赚钱。小帅在二人劝说下,未能忍住诱惑,同意将数台“游戏机”放在其店铺内供他人娱乐。后经查,所有“游戏机”均系具有“上分、下分”功能的赌博机。
被告人小帅利用赌博机放置在其店铺内供他人使用,从中牟利,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地和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小帅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情节,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小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开设赌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作为经营者,务必时刻保持警惕,依规依法经营,别因为一时糊涂,给原本平静的生活“添赌”,让自己陷入难以挽回的困境。广大群众
一定要擦亮双眼,清晰、正确地区分合法合理的休闲娱乐活动与赌博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爱好。(贾改嵩 孙丛丛)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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