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平潭法院只用一次送达就帮我要回了货款,太感谢了!”日前,平潭法院立案庭送达组的工作人员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当场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收到了原告陈老板的“点赞”。
从一份合同上说起
陈老板在平潭经营一家建材企业,黄某则在平潭承接住宅装修装饰业务。双方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常年合作,合同约定由建材企业为黄某提供装修需要的板材,将黄某采购板材运送至指定地址后,黄某支付货款。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了微信下单、微信确认、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等一系列交易习惯。
2024年1月,陈老板照常送货上门后,黄某提出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考虑到双方多年合作无间,陈老板应允了该请求。然而,陈老板向黄某催讨货款时,黄某却多次避而不见、推诿搪塞,直至2025年3月仍未还款。无奈下,陈老板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上门送达中调解
立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征得陈老板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调解,并同步移送送达。送达人员从黄某母亲处获悉黄某现因工伤在家休养,无收入来源,且黄某父亲刚离世、黄某妻子又起诉离婚,生活也并不如意。了解到上述情况,送达人员决定上门直接送达。
上门送达前,送达人员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在法官指导下制定了调解预案。一切准备就绪后,送达人员在黄某母亲帮助下找到了黄某,将起诉状、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现场结合“情、理、法”开展了调解工作。送达人员第一时间“以情暖人”,关心黄某的伤情,安抚其情绪,使得黄某慢慢能听进劝导。随后,送达人员耐心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并向黄某说明了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经济成本以及对双方日后合作的影响,黄某态度松动:“我不是故意不想还钱的,确实是资金紧张,没法儿还款呀。”沟通到这,送达人员便电话联系了陈老板。“既然他确实有困难,我也可以理解,这样吧,我对货款金额做一点让步……”最终,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陈老板减免部分货款,黄某在约定时间内还款。
到一笔转账后事了
秉持着“案结更要事了”的理念,送达人员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持续跟进黄某的筹款进程、还款进度。“我刚刚已经收到了黄某转来的全部货款,我要申请撤诉。”直到电话那头的陈老板这样告诉送达人员,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方才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这还不算结束,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进行了一次特别的电话回访,意在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将合作关系修复如初,真正实现“双赢”。一方面法官引导陈老板消除芥蒂,并在此后经营过程中强化证据意识,事事“留痕”;另一方面,提醒黄某采取积极举措修复合作关系,加强诚信意识,依约按时付款,有问题应当积极沟通解决,不能消极逃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潭法院深入探索“上门送达+当场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企纾困解难题,精准服务促发展,为实验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供稿:周佳雲、倪勇场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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