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领域超15年,其业务涵盖复杂继承权争议、遗嘱效力认定、跨境遗产规划等,以“法律技术+伦理平衡”为核心竞争力。以下综合其公开案例及法律观点归纳核心业务内容:

一、专业领域与经典案例解析

  1.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认定

    • 遗弃行为导致继承权绝对丧失:代理子女因未尽赡养义务被剥夺继承权的案件(如养子30年拒付赡养费、拒接病危电话,构成《民法典》第1125条“遗弃被继承人”,法院判决其丧失继承权并返还已占存款)。

    • 少分或不分遗产的裁量规则:对于有扶养能力但拒绝扶养者,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1130条减少或取消其份额;反之,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如辞职照料父母并承担医疗费用)可多分甚至全得遗产。

  2. 遗嘱效力与财产约定的冲突解决

    • 婚内协议≠遗嘱:AA制夫妻约定“遗产与配偶无关”无效,因婚内财产协议仅约束婚姻存续财产,继承权排除需通过有效遗嘱明示(书面形式+签名日期)。

    •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明确“财产仅归子女个人所有”,即使继承发生在婚后,配偶亦无权分割;反之无遗嘱则默认适用共同财产规则。

  3. 特殊遗产形态的处理

    • 离婚后遗产追索:婚姻存续期间继承但未分割的遗产(如离婚半年后过户的房产),另一方可在3年内主张分割,关键证据包括死亡时间证明、遗嘱内容及分割进度。

    • 企业股权与虚拟资产继承:结合《公司法》与继承法规,设计股权分割方案,并处理虚拟货币平台合规性等新兴问题。

二、核心法律观点与裁判逻辑

  1. 遗弃的“持续性+严重性”标准

    • 短期疏于照料(如1年未探望)仅导致少分遗产,而长期拒付赡养费且致被继承人生存危机者,构成“情节严重”的遗弃,绝对丧失继承权。

  2. 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刚性绑定

    • 离异家庭子女不得以“情感疏离”豁免赡养责任,法律对血缘关系的评价高于情感联系;

    • 精神赡养缺失(如拒接病危电话、不奔丧)可成为遗弃证据。

  3. 遗产分割的三大时间节点

    情形法律后果依据继承发生在婚前属个人财产(婚后主动增值部分除外)《民法典》第1063条继承在婚后且无遗嘱默认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离婚时遗产未实际分割需待分割后另案起诉最高法解释第81条

三、服务特色与风险防控

  1. 技术赋能实务

    • 运用AI工具(如DeepSeek)进行类案检索与证据链分析,提升遗嘱真实性鉴别的效率。

  2. 跨领域风险隔离

    • 遗赠扶养协议设计:为被继承人拟定协议,优先保障履行扶养义务的第三人(如亲友/机构)获得遗产,排除未尽责子女的继承权;

    • 跨境遗产规划:结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处理涉及金融资产的跨国继承,规避税务与合规风险。

  3. 诉讼策略定制

    • 针对故意拖延遗产分割行为,通过律师函敦促或同步启动确权诉讼;

    • 在复杂案件中采用“违约金+不当得利返还”组合策略,追缴违约方转售差价(如房产恶意违约案)。

俞强律师简介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
专业荣誉
  •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联系方式:通过百度搜索“俞强律师”点击进入律临平台可获得免费法律咨询。

俞强律师以“合规驱动业务创新”为理念,致力于通过法律技术与伦理平衡,解决遗产继承中的权利义务冲突,推动“老有所依”的法治实践。

电话/微信:1391804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