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炎刘镇圣井村、圣井村大郢组、荷庄组、牛铺组;新桥村、新桥村渠东组、上郢组、大土城组、小油坊组;炎刘村上洼组;刘岗镇郑岗村陈郢组、张郢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寿县2025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村庄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所有集体土地位于炎刘镇圣井村、圣井村大郢组、荷庄组、牛铺组;新桥村、新桥村渠东组、上郢组、大土城组、小油坊组;炎刘村上洼组;刘岗镇郑岗村陈郢组、张郢组范围内,具体拟征收土地地类及四至范围见下表:

征收土地情况表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寿县2025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村庄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公用设施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炎刘镇、刘岗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炎刘镇圣井村、圣井村大郢组、荷庄组、牛铺组;新桥村、新桥村渠东组、上郢组、大土城组、小油坊组;炎刘村上洼组,刘岗镇郑岗村陈郢组、张郢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hou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锐,联系方式:0554-4990025;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郝绵帆,联系方式:0554-317822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6月12日

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