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潘洪钢,男,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座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民族史、社会史。
摘要
在民族史、清史、满学等学科对八旗驻防的研究中,除档案、文书与官、私著作和为数不多的驻防志以外,尚有各地驻防“事宜”类文献,鲜有关注。驻防“事宜”类文献修纂时间早晚不一,虽系官修却无统一名称与体例,内容也不一致。有些仅见于旧籍引文,少量为旧时刻本,大部以抄本、稿本传世,流传不广,部分善本则鲜为人见。从性质上看,或类于条例、则例一类政书,或为记录各地八旗驻防事务专书,或可视为初具雏形的方志文献。由于它大多取材于驻防营的案牍,许多是当地独有的历史记录,可补正史与方志之不足,且多有旧籍与志书所未载者,反映出各地驻防制度的原委与变迁,故不仅可信度高,且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关键词
清代; 八旗驻防; 事宜; 文献
引用格式
潘洪钢.清代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概况及史料价值[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53(2):25-35.
内地及边疆地区的八旗驻防研究,是清史、满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关于八旗驻防研究的文献资料,挖掘整理和出版的少之又少。多年来,清史研究及满学、民族学、社会史、民族史等方面的研究中,出版了大量的档案和文献资料,而涉及八旗驻防研究的,只有20世纪90年代辽宁大学出版的一套“清代八旗驻防志丛书”。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清史编委会为修纂清史出版的各种系列丛书、文献,还是“新清史”争论中出版的各类论著与资料,涉及八旗驻防研究的可谓凤毛麟角。
清代八旗驻防研究的文献资料中,档案、文书与官、私著作内容繁复,官修文献除驻防志一类以外,尚有各地驻防事宜类文献,值得关注。清代官修驻防事宜类文献最早大约出现于乾隆时期,大多修纂于光绪时期,时间早晚不一,虽系官修,却无统一名称与体例,内容也不一致。如《荆州事宜》《广州驻防事宜》《京口事宜》《乌鲁木齐事宜》等,均为八旗驻防官方或驻防乌鲁木齐等地大臣、参赞大臣主持修纂。有些冠以驻防事宜之名,如《密云驻防事宜》《浙江八旗事宜》等;多数以驻防地为名,如《塔尔巴哈台事宜》等。有些是久已公开的文献,有些则是收藏于少数博物馆、图书馆的稀见史料。这类资料旧时多以手抄本传世,记录和保存了各地驻防八旗的基本情况,与驻防志书及地方志可以比勘互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本文仅对存世的清代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概况进行初步梳理,并对其特色与史料价值进行简要介绍。
一、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概说
事宜类文献由来久远,明清为盛。有学者认为事宜类文献为新疆方志中首创,不确。宋代朱熹《童蒙须知》中即有“杂细事宜”之类,明代此类专项文献甚多。国家图书馆馆藏古籍中,以事宜命名的旧籍种类繁多,如明代有《刑部事宜》《军政事宜》《河南管河道事宜》等,以条例、则例为主体内容的还有《巡抚事宜》《督抚事宜》《分巡事宜》《总宪事宜》《藩司事宜》等。
究竟哪些事项可以形成事宜类文献,目前看来,并无相关规制。以标题和内容观察,大体上,某项职司、某种专项事务均有编纂事宜之例,如《救荒事宜》之类。清承明制,相沿成习,有《时令事宜》《试差事宜》《团练事宜》等。其中多有官修册籍,如《钦颁州县事宜》等。传统上,每办一事,皆可留存档册,也有一些辑录一类事务为册者,皆以某某事宜为名。雍正间年羹尧平定青海后,请示批准后颁布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之类,就是具有法律条例意义的文献。假如有人为了使用方便,把它抄录成册备查,就成了一部事宜。清代也曾有规定,治河官员新旧交替时编写事宜交代册,如顺治“十六年议准,河工各官,遇有升迁降调事故,将任内修防事宜造册交代。离任后堤岸冲决者,该管官参处”。光绪《大清会典事例》中,许多专项事务都特别列出专门事宜,对相关条例与规矩进行说明,其中涉及较多的是繁文缛节较多的礼部。如为乾隆帝太上皇归政有“归政事宜”,为慈禧太后设立“听政事宜”,皇帝长大后有“亲政事宜”,皇帝藉田有“耕藉事宜仪节”,皇后有“亲蚕事宜仪节”等。最多的是科举考试各环节中,有“贡举帘外事宜”“恩贡事宜”“拔贡事宜”“副榜事宜”“优贡优监事宜”“恩监事宜”“军功贡监事宜”“例贡例监事宜”“童试事宜”“旗学事宜”“武乡会试兼行事宜”等等,均系专门事务办理条例与规则。社会上,不少事宜类文献是这类专门处理某一事务的文件汇辑。直到清末,常常出现某一事务的善后事宜之类的文件,甚至成立某事务的善后事宜局等机构。观察明清时期的事宜类文献,有一些就是抄录相关条例与法规而成的。清代另一个大类的书籍“官箴书”,用事宜为书名者也不少,如清人延昌所编《事宜须知》,纯粹是讲新官上任注意事项的,事无巨细,包括携带衣物之类,均入事宜。事宜类文献既有官修条例,也有以私家著述或辑录文献为册的。清代《州县事宜》为田文镜、李卫等人奉旨编纂,故书前有“钦颁”二字,是典型的官方文件,而延昌所编《事宜须知》,内容虽系为官之道,却系私人著述。
八旗驻防是清代特有的军事统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驻防志一类文献数量不多,但受到后世高度关注,如《荆州驻防八旗志》《驻粤八旗志》等。成书较早的如《福州驻防志》,在乾隆时期即已上报朝廷并获准刊刻,大部分驻防志书则成书于晚清光绪时期。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事务,至少从乾隆时期起,即已有“驻防事宜”一类文献问世。但这一类专项文献一直未受到重视,存世的册籍数量不多,其中一部分已湮没无闻。
就目前见闻所及,清代除“则例”式事宜如《州县事宜》类文献外,以新疆地区和八旗驻防事宜为多。这类文献应该是清代官修或官员主持修纂为主,边疆参赞大臣、八旗驻防将军、副都统等所编者为数不少。体例不一,内容庞杂。
内地直省各驻防八旗的专项事宜文献,有一些直接以某地驻防为名,如《广州驻防事宜》,也有直接以地方命名的,如《荆州事宜》《京口事宜》之类。其中编纂较早的约成书于乾隆时期,大部分则成书于晚清光绪时期。一些书籍以抄本、油印本等形式保存,也有一些虽经刊刻,但印数甚少,鲜有流传,深藏于各地档案、文物部门和图书馆等处,有些甚至被视为镇馆之宝,不轻易示人,也有一部分屡有刊刻,收录于各类丛书、丛刊中,广为流布。如《荆州事宜》一书,虽有刊本,但国内仅见于个别图书馆,比较少见,而《广州驻防事宜》一书,屡有抄本,后收录于《续修四库全书》等大型丛书之中,流传较广。但不论是否刊刻流传,此类事宜均很少受到学界同仁关注和重视,笔者曾撰文评介《荆州事宜》一书,关注其流传情况与史料价值。《广州驻防事宜》一书,《续修四库全书》之史部有收录,为道光初驻粤将军庆保领衔纂修,举凡广州旗营内部之官兵人数,满洲与汉军户口、马匹、俸饷、武器、操练等无不备载,但其体例并不如一般志书完备,仅具雏形而已。
《京口事宜》一书,镇江市图书馆珍藏稿本1册,中国社会科学院曾将该书收录于《近代史资料》第79辑中,编者按语中说:
《京口事宜》一书,光绪二十四年长白山人赵善亭手抄本,未经刊行,系镇江市图书馆收藏善本。全书一册,三十页,每页七行,行二十八至三十字不等。较详细地记载了乾隆二十八年裁汰汉军后,京口八旗的建制、额设官兵、官兵俸饷、马乾数额、其他待遇及装备、军火来源、操练情况等,是研究清代旗营兵制的重要史料。
有学者认定赵善亭为该书编撰者,有误。查原书开篇第一行原文:“光绪二十四年戊戌清和上弦日,长白山人赵善亭手抄”,可证赵氏为抄录者而非编撰者。
现存的驻防事宜大约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浙江八旗事宜》《江宁驻防事宜》为典型的,仅见于旧籍引用,或者见于书目一类著录之中。丁丙等人辑《武林坊巷志》卷八中提到杭州八旗营有城门五座,注明是引用《浙江八旗事宜》一书。光绪《续纂江宁府志》载,旧有《江宁驻防事宜便览》一书,并辑录该书卷四关于驻防内容。此类旧籍尚不能断定其是否已经散佚失传,由于目前尚未见到实物,亦未见当代学人引用,所以无法说明其具体情况,也无从对其史料价值作出判断。
第二,以《荆州事宜》等为代表的刻本,为旧时刊刻,数量极少,流传不广,只有极少数图书馆有收藏,因而鲜为人知。此类文献还有《乌鲁木齐事宜》等。
第三,大量的事宜类旧籍,以抄本形式传世,只有少数为当代学人注意,收录于各类稀见文献丛刊或丛书之内,得以流传,大部分仍旧深藏书库,鲜为人知。前述《京口事宜》就是典型的抄本存世,开篇一段就特别说明是由某某人于什么时间抄录的。比较典型的是《密云驻防事宜》,收藏单位的目录中认定为“旧钞本”,王锺翰先生在定宜庄《清代八旗驻防研究》一书序言中提到此书,但迄今未见学界引用或研读此书。几经周折,笔者得见此书内容。从目录上看,它是典型的驻防事宜汇编,兵额、兵饷、印房与左、右司应办事宜等等,一一录入。密云驻防向来罕见相关记载,有此一部,则基本情况可以概见,但此书存世数量极少,以孤本、善本等形式收藏于个别单位,难得一见。类似的还有《盛京事宜》《黑龙江城事宜》等。《东北文献词典》载:《盛京事宜》为东北驻防稀见史料,抄本,线装八册。《黑龙江城事宜》抄本四卷,封面为满文,内容为汉文,是事宜类旧籍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情况。“此书为十六开红格宣纸抄本,长二十五厘米,宽十六点五厘米。共四卷,每卷独立成册。书中内容竖排书写,每页八行,每行字数不等。”当然,抄本收藏的文献也有广为刊刻的情况,典型是《广州驻防事宜》,旧存道光时期抄本,现有国家图书馆藏本、续修四库全书本,近年又收录于《清代稿抄本》等多种丛书之中,广为人知,但收录时都以抄本影印形式出版,并未加以整理点校。
事宜类文献以抄本、稿本形式存世的最多,其中尤以新疆各地事宜为多。由于新疆各地事宜不仅记录驻军事务,也收录当地其他事宜,被视为方志或“准方志”,较早受到学术界关注,已有学者对其进行油印、整理和考证,也有一些学者对其进行了研讨。此类新疆地区文献,大多涉及新疆八旗驻防,其中若干种甚至主要是八旗军驻防情况的汇总,不同之处在于,这类自乾隆平定新疆后开始陆续出现的文献,不仅关注八旗驻防,往往也包括绿营兵和屯田兵,后来编纂的文献也开始关注地方事务、民风民俗、人口与贡赋等情况。一个普遍的情况是,这类文献往往由赴任当地的官员首倡或主持,以当地驻防印房或官府条例为基本依据编纂。如乾隆末永保一人,先后担任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署理伊犁将军、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和乌鲁木齐都统等职,每到一地任职,就主持编纂一部事宜,与任职对应,先后编纂了四部事宜类文献,包括《塔尔巴哈台事宜》《伊犁事宜》《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乌鲁木齐事宜》。按他的说法,无非是为了掌握地方应办事务。“下车之始,询求治内章程,如内地之须知册者,于是诸属曹各赉事宜一帙,支离丛杂,头绪纷如,乃不辞烦剧,条分缕贯,辑成事宜一册,非啻有裨于余一人,而执事曹郞,咸喜得知端绪焉。”永保所编事宜文献,多半以抄本传世,如吴丰培先生所说,“清制,地方官员将该区档案、办事经过以及规章制度编纂成书,以告后任,不一定刊行”。流传中又经多人增补,出现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如《塔尔巴哈台事宜》。永保在编纂时就希望有后人能适当增补内容,存世的抄本也有嘉庆初年继任官员主持增补的部分内容。《乌鲁木齐事宜》与《总统乌鲁木齐事宜》,则为同书异名,而后者的内容经多人增补。也有学者认为,由于时间延伸,范围扩大,虽然仍署永保之名,但已不能视为同一部书了。一些书最初估计仅存抄本,后来发现也有刻本传世,如:
《乌鲁木齐事宜》,书名。清嘉庆元年(1796年)永保纂。全书约3万字。分疆域、山川、城池、古迹、官制、兵额、粮饷、屯田、户口、赋税、仓储、库贮、铁厂、马厂、官铺诸门。而于屯务尤详,为新疆乌鲁木齐首部方志。有嘉庆年间刻本和《边疆丛书续编》油印本。
以目前已见的情况看,直省驻防事宜文献仅有十余种,包括《京口事宜》《荆州事宜》《广州驻防事宜》《广州驻防旗营事宜》《广州驻防旗营事宜续编不分卷》《宁夏满营事宜》《宁夏满营驻防事宜》《盛京事宜》《密云驻防事宜》《黑龙江城事宜》等等。另有少数文献虽不以事宜为题名,内容却与事宜相类,如《驻防成都满营官兵事略》等,具体数目尚无准确统计。
新疆各地事宜类文献近20种,包括《塔尔巴哈台事宜》《伊犁事宜》《总统伊犁事宜》《科布多事宜》《乌鲁木齐事宜》《总统乌鲁木齐事宜》《乌里雅苏台事宜》《喀什噶尔附英吉沙尔》(乾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嘉庆)、《喀什噶尔略节事宜》《乌什事宜》(又名《孚化志略》)、《噶喇沙尔事宜》《锡伯营总管档房事宜遗稿》《伊犁各营官兵卡伦事宜》《回疆事宜》等。其中或有重复,或增补已有文献而重新命名者。文献体量一般不大,多为数千字到一两万字,也有体量较大者,如《喀什噶尔略节事宜》,超过4万字。不以事宜题名而实与事宜相类的更多,如《伊江汇览》《伊犁考》《伊犁略志》《乌鲁木齐政略》等,亦无准确统计数字。因此估计与驻防相关事宜类文献约为三四十种。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进行,挖掘和发现的此类文献数量还会增加。
二、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的性质
驻防事宜类文献,以新疆各地事宜和八旗驻防事宜为多。多由当地驻防长官主持修纂,或借向朝廷提供边疆资料之机,辑录资料而成,或由官员自行编纂。如《塔尔巴哈台事宜》原为永保所编,后任者兴肇按朝廷要求上报“会典”相关资料,又从头检索抄录了一系列条例,乘势对此书进行了增补,即所谓“因敬乘续修会典盛举,查取添建改设各案之会,将本处所辑各条,令各该有司衙门抄录成册存案,以备莅兹任,勤于政治诸贤,便于综览”。而荆州将军巴扬阿主持修纂《荆州事宜》,则是驻防当局的自主行为,“迨军宪巴公莅任之次,观旧书《事宜》,慨然有复古之志”,主持由印房主管官员对事宜的“旧稿本”进行增补后付梓。永保编纂《塔尔巴哈台事宜》时直接说是为了掌握地方应办之事及具体办法,也为后任者提供参考。这种编纂与使用目的,也是这类文献很少刊印流传的原因之一。
总体上观察,驻防事宜类文献的性质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驻防事宜类文献是清代条例、则例一类政书的一种。
清代常见的文献如会典、会典事例之类,都是具有法律、条例汇编性质的文献,单行本如“户部则例”之类更是一个部门办事的规矩、章程所在。与之相类,事宜类文献则是地方上的则例与政书章程。永保在编纂事宜时声称是“下车之始,询求治内章程,如内地之须知册者”,内地所谓“须知册”,在赋税征收中最常见,往往是把复杂事务性工作规范化、简单化,永保的意思很明显,他除了想了解地方基本情况,更想知道办事规矩。如此,则所编事宜之类多有则例的式样。从他主持修纂的《伊犁事宜》来观察,此书类似于此前所修《塔尔巴哈台事宜》,举凡伊犁官员、屯田等各类事务,事无巨细,均有记录。除了事务性的记录外,城池山川、各城官兵数额及驻防情况也有具体记录,更有特色鲜明的事宜部分,如“惠远城满营档房应办事宜”“锡伯营应办事宜”“索伦营应办事宜”“察哈尔营应办事宜”“厄鲁特营应办事宜”“绿营应办事宜”“印房折房应办事宜”“册房应办事宜”“管理军台领队大臣办事档房应办事宜”“喇嘛处应办事宜”等各卷,具体事务一一罗列。得《伊犁事宜》一册,可知整个新疆事务的大半。
富俊所修《科布多事宜》,目录直接称为“科布多政务总册目录”,可见当时编辑此书的目的。按目录内容,则所有城池、官职、兵制、喇嘛、外藩、各类事务、仓储、军台、卡伦及屯田、游牧、牧场等内容,均有涉及。书中的事宜部分,则按不同月份季节与节日等,安排各项事务,如每年腊月间奉到皇帝御书福字荷包后,谢恩折由乌里雅苏台将军汇奏。五月接到朝廷恩赏荔枝,恭谢天恩折等也是由乌里雅苏台将军汇总入奏。其他事务如贡马、防范挖铅沙、屯田事务等,各有具体办事程序。其具体内容抄自地方历年办事“案牍卷册”,对继任者办理各项具体事务具有提示、指导意义。所以,后任的署理科布多参赞大臣八十,特地为这本册子加了一个“外囊”,“精细详注”。
东北各地及内地直省八旗驻防事宜,亦多类此。如《黑龙江城事宜》中,有《黑龙江 呼伦贝尔 布特哈 巴彦苏 苏北林子 呼兰厅 绥化厅》卷,此卷由黑龙江城事宜、呼伦贝尔事宜、布特哈事宜等部分组成。每一地方事宜内容,都记录当地官兵数量、兵制、武器等情况。从《黑龙江城事宜》来看,与新疆地区的很多事宜一样,它还达不到方志的层面,多半仍是应办事务的汇总与则例的性质。其间,呼兰厅、绥化厅则具体记载了设官的情况。
《广州驻防事宜》一书,内容较之《黑龙江城事宜》要丰富得多,但主持编纂的庆保在序言中说,自己比较愚钝,恐怕将来述职时会有所遗忘,“爰饬军吏将将军职内须知之事,撮叙一册,置诸行笥,以备稽览”云云。《密云驻防事宜》中,除一般官兵之军政、兵饷之类,专门设置“左司事宜”“印房事宜”“右司事宜”等门类,罗列具体应办事务,与上述抄录案牍为册的编纂之法,颇有类似之处。
有学者研读了永保所编的四部事宜,认为:
四部事宜都是重点围绕军政机构的运作来记述的,所用材料也基本旧案牍卷册,通过梳理和总结前人的应办事宜经验来更好地管理现存的事务,使后任者“欲知其所以致治之由”,其目的固然只为统治。从这方面讲,永保创修的事宜类著述具有了方志“资治”主要功能。而从具体内容看,与方志还是有所区别的,事宜类文献往往“详于行政之管理,忽略民情及习俗”,故而有人不把事宜看作方志,而把它们归入了地志类文献。
从内容上来看,事宜类文献不限于新疆,东北及直省各地均有,在很大程度上是清代地方条例、则例一类政书的一种。嘉庆七年(1802年),楚克札布在增补《塔尔巴哈台事宜》叙文中说:“夫事宜者,事务之所宜也。有宜于昔而不宜于今,有宜于彼而不宜于此者,因时制宜,变通有道,斯治之所以成也。”这表明了此类文献资于治道的实用价值。它的“资料来源为官府的档案与撰修者的耳闻目睹,对服务地方治理有实用价值,反映了地方官理政的实际需求”。
其次,从驻防事宜文献内容观察,它记录各地驻防八旗事迹较为详细,可以定性为各地八旗驻防专书。
乾隆以降,新疆大定,驻军与屯田成为最重要的地方事务,新疆各地事宜类文献,对八旗驻防新疆的情况多有较详细记载。《塔尔巴哈台事宜》载:由伊犁派来换防兵总计1200名,满洲兵和锡伯兵两年一换,察哈尔和索伦等兵为一年换防,其中,“由伊犁派来换防满兵七百名,内披甲兵每名月支盐菜银一两七钱五分,口粮四十五斤,效力兵每名月支盐菜银一两二钱,口粮三十斤,茶叶半斤”,“由伊犁派来换防察哈尔、索伦、额鲁特四营官兵五百名,每名月支盐菜银一两七钱五分,口粮四十五斤,茶叶半斤”。这不仅记录了换防情况,也明确了各兵种兵饷和茶叶配给,其他如操演火药与赏恤等俱有定制。
《伊犁事宜》对各类驻防兵也有详细记录:
惠远城满营于乾隆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自热河、凉庄携眷移驻满蒙官兵作为八旗。今不分满洲蒙古八旗共官一百二十八员,兵四千四百名。分为四十佐领,每旗设协领一员,佐领五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每佐领下总催一名,领催三名、委前锋校一名,小旗前锋共七名,马甲七十名,炮手一名,步甲十五名,养育兵六名,匠役二名。又,乾隆五十五年,将军公保奏添鸟枪步甲各十名。官兵家口共二万一千八百五十余名口,随时增减。
今天受到广泛关注的锡伯族从东北西迁到新疆,基本情况也有记载:
(锡伯营)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档房设委笔帖式二员)。乾隆三十年,自盛京携眷移驻兵一千户。乾隆三十二年,经将军阿具奏,均为八旗,共设总管、副总管各一员(俱戴花翎),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领催三十二名(俱戴七品顶戴),兵九百六十八名,领催兵丁内有额设挑补卡伦空蓝翎四名。官兵家口共六千六百一十五名口,随时增减。
这是锡伯族万里戍边的最初情况。其他如伊犁城内官布铺、官当铺等皆有运作之制,节余息银等以备缓急之需,呈明动用。另有盐局、官学、火药局、药铺、马价库、撒袋弓箭鞍鞋等四局及军械库等,皆有记录。
内地驻防事宜与新疆各地的事宜类文献,区别在于后者更多地记录了民事、绿营事、屯田事等,而前者是驻防八旗的专门志书,一般不涉及民事,或仅关注与驻防相关的事务。《密云驻防事宜》目录中的40个门类,从原驻防年份起,到世袭官额、军政、兵饷、衙署房屋等,包括公费、借修房屋、官兵阵亡数目等,无一不是兵营事务,与地方事务渺不相涉。《广州驻防事宜》则举凡广州旗营内部之官兵人数,满洲与汉军户口、马匹、俸饷、武器、操练等等,无不备载,广州当地风土则基本不予关注。
驻防事宜对于各地驻防旗城、旗营内特殊事务往往事无巨细,靡不备载。《京口事宜》对京口旗营的“公产”地亩就有详细记录:
征人洲一块,在仪征县地界,共计七千九百八十余亩。原系汉军公产,于乾隆二十八年移驻京口时,前任将军容讳保奏准,借动镇江府库汉军交盐利银一万五千两置买,其银作三年扣还,仍储府库,以备公用。
德兴洲一块,在丹徒县地界,共计七千九百七十亩零。于嘉庆十四年前任将军弘讳康、总督阿讳林保、副都统赓讳音苏会奏,借动盐规银五千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二分五厘置买,每年完芦课银一百三十七两六钱四分六厘。其岁产柴薪均匀分给官兵,以资炊爨。
征人洲、德兴洲这类公产,与江宁旗营所购八卦洲土地类似,其收成或收入均作为官兵柴薪或补贴。这类旗营琐碎细务记录在一般志书中是少见的。从这个角度说,清代这类事宜文献,可以视为八旗驻防事务的专书。
最后,从事宜记事内容等方面看,相当一部分事宜文献,已经初具方志的雏形。
如前所述,事宜类文献不少是专门处理某一事务的文件汇辑。直到清末,常常出现某一事务的善后事宜之类的文件,甚至成立某事务的善后事务局等。观察明清时期的事宜类文献,辑录相关条例与法规的情况相当普遍。永保编的《塔尔巴哈台事宜》之类,最初的想法,也是想了解一个地方的正常应办事务,以有个依托。这就不是地方志的性质了,更具有条例、则例的意义。但就内容而言,也有越来越像方志的情况,这是由文献内容决定的。若要了解地方事务,那么山川、疆域、户口、赋税、官制、驻军等就应该有所了解,而这类内容传统上都是方志所记载的内容。
新疆地方的事宜类文献,一开始就与内地专就一地一事辑录文件的做法有所不同,它不仅要像直省驻防事宜那样关注八旗驻军,也要关注绿营兵、屯田兵,进而也需要了解地方事务。如永保首次编纂的《塔尔巴哈台事宜》,除了关注应办事宜和驻军外,一个新纳入直接管理的少数民族区域,到处都是新问题、新事务,所以该书的目录中,疆域城垣、户口田赋、官制、军政、仓储等大体具备。因其为边疆驻防,也会多一些卡伦、贡马之类不同于内地方志的内容。这超出了一般事务性事宜的范围,而趋向于方志的视角。稍晚一些成书的《乌鲁木齐事宜》虽由永保主持编纂,但实际编纂者是其属下司官达林和龙铎,二人在序言中坦承,“因受命稽考案牍,不敢摭拾一词,依照前规,续成二册,阅五月而蒇事”,在内容上,“则口外南北两路建制、政令、山川、道路、风土人情,可以一览无遗”。《乌鲁木齐事宜》原抄本并无目录,王希隆《新疆文献四种辑注考述》特地为之加上了“目次”,以这个内容观察,疆域山川、官兵户口屯田等,记录内容虽不及内地一般志书丰富,但基本架构是有的。除了驻防兵的情况外,绿营营制、各城满营马匹军械、绿营马匹军械、所属各州县民户及民户纳粮数、回子贡粮、商地租数、绿营屯田、仓储收支、马场、官铺收支、磨房等,皆有记录,初具方志规模。因此,王氏将此书归类于方志之列,但也承认,“以志书角度观察,则比较粗糙”。
从体例上说,学者都承认,事宜类文献比较粗疏,虽不如传统方志般有科举、仕宦、人物、艺文志等健全的门类,但它仍是区域性志书的开创者。事宜的这种特殊状态,也使后世学者颇难为其定性,有人称之为“准方志”:
介于方志和材料汇编之间的准方志也开始出现,我们姑且称之为事宜类志书,主要有:《乌鲁木齐事宜》四卷、《伊犁事宜》(总统伊犁事宜)、《塔尔巴哈台事宜》四卷、《喀什噶尔事宜》(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事宜)、《乌鲁木齐政略》、《伊江汇览》、《伊犁略志》等。
或者直接称之为特殊方志:
以事宜名方志者始于乾嘉时期的新疆,为新疆方志所独有,是新疆方志发展中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方志史上的一种独特类型。
事宜创始于新疆之说颇可置疑,为新疆方志所独有也不准确,但将其列为新疆方志的一个类型,或者叫“准方志”,也是有一定依据的。
不独新疆各地事宜类文献,直省驻防事宜虽然以关注旗营、旗城事务为主,往往也对所驻地方各项事务保持关注,它既是一种“八旗驻防志”,也兼具方志的某些特性。它首先是一部驻防志,如《广州驻防事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个缩小了的驻粤旗营志。《广州驻防旗营事宜》一书对当地事务的关注也明显,如开篇第一事:“广东省城周环四千□”,然后写明东南西北四至。文职一项,亦不似他书仅以旗营官员为内容,开篇自总督而巡抚,下至“学院”“海关”,各道府州县,如广州府、惠州府、肇庆府等,府下以小字注明辖若干县,如广州府注明“辖十四县”、肇庆府“辖一州十一县”等。专管旗营事务的“理事同知”,与佛山同知、澳门同知、惠防同知、潮防同知并列一处。武职亦如是,将军以下,先列左、右两翼副都统,以下则自提督及下属各镇、协,一一胪列。其他叙事胪列旗营与地方事务,杂录铺陈。大体以旗营事务为主,其他事务辅之。其对广州当地事务的关注,显示出编纂为志书的趋向。
《荆州事宜》体例亦接近志乘,略同于方志,如该书序言中所说,“旗营之载事宜,犹各郡邑之有志乘”,具备一般志书的功用。当地此前并无同类书籍,《荆州事宜》也具有开创之功,为后来修纂《荆州驻防八旗志》打下了基础。按照事宜编纂者的初衷,希望向志书看齐,“康熙二十二年驻防斯土,迄今二百余年,兵志之变通,粮饷之增减,以及沿革创修,有关旗营者,靡不毕载”。《荆州事宜》对于荆旗所在地方事务关注较多,显示出旗营与地方的紧密联系。在旗营官兵土著化不断加速,旗营与当地人民关系日渐密切的情况下,旗营专书出现这种情形,势属必然。荆州八旗驻扎城东,以界墙将旗城与民人分割开来,形成府城中东、西城相对隔离的状态,荆州城垣周围二千四百四十七丈,共十七里三分,东至西七里三分,南至北三里七分。满城周围一千一百八十六丈,共七里零。汉城周围二千二百五十八丈,共九里零。界城南至北三百三十三丈。大城周围六门,界城二门,共八门。
一般地方志均会关注到满城与界墙问题,如光绪《荆州府志》也有类似记载,但《荆州事宜》一书则不仅有此记录,还进一步说明了府城八座城门分别由哪一旗的兵丁把守,并记录了城墙由哪一县人民负责修筑:
界城一道,共三百四十六丈五尺,江陵县承修七十七丈七尺七寸,公安县承修四十二丈九尺一寸,石首县承修四十二丈九尺一寸,监利县承修七十二丈九尺四寸,松滋县承修三十二丈一尺八寸,枝江县承修三十一丈一尺一寸,宜都县承修二十二丈五尺三寸,远安县承修十七丈一尺五寸,荆州卫承修七尺。
府城各门、城楼及吊桥等亦均由各县分摊承修,比较明确地说明了驻防八旗与地方的关系。
由于荆州城所处的特殊位置,《荆州事宜》还较为关注地方水情,在介绍了长江各支流汇入荆江的情况后,总结说:“荆州濒临大江,南距堤不过三里,计城之西上六十里有万城堤,系荆郡衢要上流,尤为民命所关。第届夏秋二汛,堤防最为险要。”旗城面对每年汛情,与地方官民实为一体,对汛情水情的关注亦在情理之中。《荆州事宜》甚至记录了荆州城在乾隆、道光年间遭遇水灾时,旗营所遭受的损失。而荆州地方景观的重建与修复,也多与旗营有关,如荆州“雄楚楼”于咸丰八年(1858年)由旗营将军绵(洵)捐资重建,承天寺于同治间由将军巴扬阿“倡捐廉俸”,并派员分赴省城武昌及荆州附近之沙市、草头市等地募捐重建。这显示出旗营与所驻地方的紧密关系。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旗营事宜类文献视为“准方志”,或者认定其已初具方志雏形。
三、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的史料价值
事宜类文献对新疆和各地八旗驻防的具体情况均有真实记录,各具特色。各地事宜之间并无联系,亦未形成统一体例,既有共同特点,也有个性特征,因而各具史料价值。
第一,事宜文献大多依据当地和八旗驻防城的案牍,是可信度较高的历史资料。
一些事宜类文献直接表示是抄录档册而成的。如《锡伯营总管档房事宜遗稿》,本身就是伊犁锡伯营档案的抄件,内容涉及驻防、官兵调遣、开挖察布查尔渠等事宜,书名本身也直接说是档房文献,其真实性和准确度都较高。新疆地区事宜类文献,大多在编纂时就表明是依照官方档册,如前述《乌鲁木齐事宜》的具体编纂人员在序言中说:“受命稽考案牍,不敢摭拾一词。”永保任职塔尔巴哈台与伊犁等处主持编纂的四部事宜,基本都是依靠案牍,“采之奏疏,实之见闻”。这类事宜的基本特征是,“取之于案牍,亲历之事,故其内容上错谬不见,诚如章学诚‘地近易核,时近迹真’的论断”。有学人研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所藏油印本《喀什噶尔附英吉沙尔》,断定其“内容大多照录案牍档册,且几乎没有进行重新组合记述,这保留了原有官府档册文书的原貌和完整性”,“其所载内容多从牍籍考出,史料价值自不待言”。
直省各驻防事宜,亦多依据案牍旧册。《广州驻防事宜》编纂者声称是命令属下把将军“须知”之事,“撮叙一册”。从内容上看,则旗营内部官兵应办事务、粮饷、马匹、操练等,一一照录。而《荆州事宜》一书,则由将军巴扬阿主持,由印房协领等人具体编纂,成书于巴扬阿任荆州将军期间。《荆州事宜》的序中在历数了巴扬阿诸多善举后说:“瑞等忝司印房,乐观厥成,爰将历年善政,补纂事宜之后。”大体可以断定,荆州旗营原有旧本《荆州事宜》稿本一卷,但因故迟迟未能成书,宝瑞等人管理印房,增补了巴扬阿任期中荆州旗营的一些情况,后付梓。驻防将军衙门中,以印房综理文案为常态,因其重要性,常以协领等高级官员兼管印房事务。与新疆各地事宜“稽之案牍”相同。《荆州事宜》由印房主管官员具体编纂,基本也是依托于印房相关册籍汇编。
第二,事宜是许多地方独有的历史文献。
乾隆中,新疆地区被纳入朝廷中央直接管理的范围,新疆许多地区形成以八旗驻防与屯田为核心的监控体系,而记载当地历史与政治的志书类文献完全是一片空白;与之类似的是,直省与东北八旗驻防中,许多也没有留下必要的志书类记录。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宜类文献成为开创性的史实记录载体,如《塔尔巴哈台事宜》开始编纂时,只能依托地方档册,《科布多事宜》甚至成为最初的政书类文献。内地直省许多地区的驻防八旗,虽然存在了较长的时间,却未留下基本的历史记录,事宜则成为独特载体,留下了极富特色的真切记录。八旗驻防在当地方志中仅存只鳞片爪的记载,而驻防事宜类文献则保存了基本的史实,成为独有的历史文献。如《密云驻防事宜》,篇幅虽然不大,却是独有的历史记录,如果没有这类哪怕是手抄的文本,仅凭地方志中只言片语,许多基本史实就已湮没无闻。《京口事宜》《宁夏满营驻防事宜》等许多事宜类文献都是如此,成为当地八旗驻防仅存的完整记录。如果仅仅凭借宁夏为数不多的地方志,满营的具体事务与规章就已无从知晓。
这里有几种情况需要说明。一种是新纳入直接管理的地区,可依据的历史文献几乎为零。以喀什噶尔来说,它一直是西域重镇,但今天人们读到的方志并不完整,关键环节缺失者亦不在少数。在这种情形下,保存下来的事宜类文献就成为独有的重要史料载体。主政一地的官员主持编纂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事宜》就具有某种开创性意义。如永保所说,到一地方须得了解一下地方情况,什么依据也没有,所以编书只能从办事档册中抄录。这些事宜虽系稽核档册而成,却有其真实性。即使是《喀什噶尔略节事宜》之类,作者虽不曾担任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却也是道光时期喀什噶尔的当职官员,所用的文献都是任职期间的第一手材料,所编纂的文字多为亲历,其书也成为可信度较高的独特文献。
第二种情况是,事宜中留下了独特的历史资料。京口旗营从一开始就有水师存在。作为江宁驻防城的卫星城,二者面临大江,并距出海口较近,有水师配合,乃成掎角之势。然而水师的相关资料却鲜见于后世记载,故《京口事宜》的记载显得弥足珍贵,巡江系每年十、冬、腊、正四个月,本旗营轮派总巡官一员,随巡官一员,带领兵四十名,请领将军令箭,乘驾水师哨船,配搭水师押船官一员,捕水兵三十名,东至狼山总兵衙门,西至江宁将军衙门会哨。其余八个月,水师三营轮巡。操船系每年春季二月在高资江面操演商船,三月在金山江面操演三营海哨船,秋季八月在高资江面操演商船,九月在金山江面操演三营海哨船。操演时,每船系旗官一员,鸟枪兵十五名,水师营官一员,炮手、捕水兵二十五名,共官二员,兵四十员,配搭操演。
这种水师巡江,一直是京口旗营的特色,是官兵们正常马步箭之外的特色操练。
第三种情况是事宜类文献补足、印证甚至纠正方志记录的缺失。有学者曾以手抄本《宁夏满营事宜》对地方志相关记录进行纠正:
手抄本《事宜》的记载不仅具体,而且应该说是准确的,它不但订正了乾隆《宁夏府志》及后来《朔方道志》关于新满城完竣于“乾隆六年六月”的错误记载,而且为《大清一统志》载“乾隆四年筑”新满城找到了有力佐证。尤为可贵的是它记载了八旗官兵从旧满城移驻新满城的详细时间。
第三,事宜所记多有旧籍与志书所未载者。
《荆州事宜》一书,多有旧志所未载。如南粮改折问题,荆州驻防历来由湖北省内各州县按制分摊,数量不等,远近不一,至咸丰间,因军务紧急及地方阻断等多种因素,湖北巡抚胡林翼奏请改为折色,《荆州事宜》中记录详情:
八旗官兵每月所支米石,原系由湖北各州县解交荆仓,以供满营支领。自咸丰八年湖北巡抚胡奏请改漕为折,每石折银九钱,续增银三钱共折银一两二钱。复于同治九年正月,经将军巴奏准加支二钱,每石折银一两四钱,每年分作四季,由湖北粮道委解来荆供支,七八九等月仍照原章折色每石仍支七钱。
南粮改折是荆州旗营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旧籍往往语焉不详,于《荆州事宜》所载,可知其源流。户口均齐问题,一般史书及驻防志等鲜见记录,却也是八旗驻防历史变迁的重要内容,它标志着驻防八旗户口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也是各地旗营土著化的标志之一,但一般鲜见记录,故此制很少引起注意。《荆州事宜》一书也有关于“比丁均齐”的基本情况:
三年比丁一次,接准户部来咨时,八旗满洲蒙古各该旗查明新成丁者,呈请验看后开写三代,并旧有之满洲蒙古三代,造册咨送户部。该旗或五或十年,八旗各佐领下闲散数目多寡悬殊之时,由右司查核呈交印房,照例具题均齐,历经办理在案。
水师是京口旗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乾隆中汉军出旗后,京口旗营完全成为由蒙古八旗组成的驻防营,后来渐渐不见水师的记载了,但《京口事宜》却留下了这支队伍的最后去向:
水师三营,原系将军、都统标下,于乾隆三十三年奉文,改隶督标下。因搭配京口旗营官兵操演,是以仍行兼管。
原来是改归总督统帅的绿营体系了,但仍与旗营兵丁搭配训练,所以仍由将军兼管。无独有偶,不仅沿海地区的乍浦、福州、广州旗营配备了八旗水师,地处长江中游的荆州驻防也要按制进行水上操练:
水操系乾隆二十四年将军公嵩奏准,每年秋季绿营水师操毕之日,酌带满兵在于战船上演习,施放枪砲三次,使兵丁习知水战。每次水操,需用战船八支,号令船一支,每船官一员,鸟枪兵十名,弓箭兵七名,砲手三名,共用官兵一百六十八员。撑驾船只俱系绿营水师兵丁。
一些事宜类文献还对满营内官兵日常生活及其与当地民族关系作了描述。乌鲁木齐满城被乾隆赐名“巩宁城”:
满营转角官楼四座,每座门面四间,环抱鼓楼四隅,租与商民,按月收租。满营官当铺一所,傍带估衣铺一所,坐落北街。满营官药铺一所,内有官医四名,乾隆五十八年奏,都统考准,每立一方,给银四分,坐落西街。
这里将满营官楼房屋租给当地商民,就是民族交往的内容之一,而官当铺与官药铺所反映的则是旗营官兵的日常生活状态。凡此种种,可见事宜类文献,多有他书未载资料,具有较高史料价值。
第四,事宜类文献反映出各地驻防制度的原委与变迁。
由于事宜是记载一项事务(例如八旗驻防事务)的专书,往往对旗城旗营某项事务的记录比较详尽,同一地区甚至不同地区的相关记录也时有互相参照。
《宁夏满营事宜》和《宁夏满营驻防事宜》二书均以手抄本传世,却记述了营内事务,较一般方志更为详细。如乾隆年间地震后,重建新满城的房屋数就比较具体,“以上协领等官衙署八十所,兵房五千间”。如果加上将军衙署124间房,两座副都统衙门各64间,即可知重建后的房屋总数。而地震中死亡官兵与家属人数也有如实记录,地震前后兵房人口等数据翔实而准确。
旗兵生活困顿一直是困扰清廷的重大问题。太平天国时期,各地旗饷减成发放,兵丁贫困问题愈加严重。战后各地恢复旗饷速度极慢,数额不一。有些地方旗营,迟至光绪末仍难恢复原饷额,有些地方则于光绪中期大体恢复饷额。《荆州事宜》对此也略有说明:
官兵俸饷,自军兴后,各按小草干每两折支银六成,因什物昂贵不敷养赡。同治五年蒙将军巴(扬阿)咨商湖广总督官(文)会奏,官兵俸饷统共加支八成,仍由宜昌川盐局按月拨解。嗣于同治八年冬月间蒙将军巴、副都统苏,奏请加足九成,经户部议奏,奉旨允准,自九年正月起添支。
可见荆州旗营粮饷恢复较早,数额亦较接近原饷额。
对于八旗军队准确兵额问题,清廷一直讳莫如深,但驻防旗营方面则比较放松。如果将成书较早的《广东驻防旗营事宜》与道光本《广州驻防事宜》对比,则旗营人口变化脉络是比较清楚的。广州八旗汉军在乾隆时期出旗人数约占半数,但至道光以后,汉军人数仍然远超满洲旗兵。如果再对比光绪时所修的《驻粤八旗志》,到光绪时期,广州八旗人口已达3万之众,但满洲人口仅为6千余人,汉军人口增幅远大于满洲。
事宜类文献的前后参照也是常见的情况,如有学者发现新疆重要的志书《回疆通志》的“第七卷即为《喀什噶尔附英吉沙尔》中抽出一部分内容加以补充丰富而成”。从这个意义上看,事宜文献前后也有继承的内容,其追溯史实原委的作用也应给予重视。
简而言之,与八旗驻防相关的事宜,是研究清代八旗驻防的重要文献。它不仅集中在新疆等地,在东北与直省也有相当数量的存在;事宜类文献多为辑录官方档册而成,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很多事宜类文献,记载了一般方志所未载的资料,不少内容反映了驻防制度与官兵生活的演变。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多为手抄本、孤本传世,一直未受到学界关注,但它却是重要的历史文献,值得重视。
参考文献略。
期刊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58年创刊,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内蒙古师范大学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19年起,连续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扩展期刊。曾荣获“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称号,常设栏目“中国北部边疆史地研究”多次被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授予“特色栏目奖”。本刊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哲学、民族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语言文学、历史学、文化艺术等栏目,兼及刊发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本刊为双月刊,双月25日出版,大16开本,128页码,以纸质和网络两种形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被国内外多家文摘期刊及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现为中国知网、万方、超星、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发表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的文章《清代八旗驻防“事宜”类文献概况及史料价值》,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2024年第5期全文转载。文章作者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潘洪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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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任编辑:宁 侠
编辑:乔子栩
初审:宁 侠
复审:于国伟
终审:金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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