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中华民族传承五千多年的传统美德。近日,靖远县法院东湾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通过柔性调解修复亲情裂痕,让剑拔弩张的一家人重归和睦,为八旬老人的晚年生活点亮希望之光。

案情简介

谢某出生于1940年,育有3子1女,现已85岁高龄,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日渐不佳,日常生活需要有专人照料。4个子女之间达成一致协议,轮流照看谢某的生活起居。但因家庭矛盾,次子张某未能履行赡养义务,致使其他兄妹颇有意见,谢某将次子张某诉至靖远县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并给予生活照料。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告张某释明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强调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义务。并从亲情角度引导被告张某换位思考,回忆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最终,张某深受触动,不仅同意每年支付赡养费6000元,还在调解现场向母亲真诚道歉,承诺今后会多关心和陪伴老人。原告谢某欣慰地接受了儿子的道歉,母子俩冰释前嫌。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强制履行赡养义务固然可行,但通过调解方式让子女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效果。该案的顺利调解,既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家庭关系,体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妥善化解家事纠纷,让法律有力度,更让司法有温度。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