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炳芳案二审今天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高炳芳要去服刑4年。
关于罪与非罪,关于判的重与轻,很多人都已经讨论了很多,不再赘述,这里只讨论三点:
01 民事律师的刑事风险
平时大家都认为刑事律师的刑事风险很大,这个确实。但只要熟悉法律,并严格依法履职,还是很安全的。
见过各种刑事律师的各种匪夷所思的行为,比如前阵子引爆网络的,厦门律师给在押人员送烤鸡肉、榴莲,传递空白信纸、打火机、照片等,被给予限时停止职业的行政处罚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不专业造成的。报道出来,对刑事律师的教育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民事律师呢?一是没有刑事风险意识,二是不懂从业中哪些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没有风险意识,啥都敢干,这是民事律师最大的风险。
平时看到的,为了让己方当事人赢,制造假证据,虚假诉讼等等,确实需要引起民事律师的注意。
实务中,民事律师的风险并不比刑事律师低。
02 以后还有律师敢为农民工讨薪吗?
像高炳芳为农民工讨薪这类案件,在罪与非罪争议如此之大的情况下,一审判了4年,二审维持。不管她认为自己多冤,也不管她是否继续申诉,判决生效,就要执行。
除了高炳芳本人之外,这个案子可能会带来一个很不好的示范,就是民事律师可能不敢轻易再接这类案子了。高炳芳案经过如此声势浩大的讨论,都没有拿到无罪,其他人还敢期待无罪吗?
更多律师的想法,应该是,大不了不做这类案子了。
毕竟哪个律师都不想陷入刑事风险,律师只是一个养家糊口的职业,如果动不动要去吃牢饭,那还是小心为妙。
会不会这样,静静观察吧。
03 高炳芳只有无罪这一条路可选
看到有人说高炳芳不应该选网红律师,而应该选专业律师,不然还可以拿到缓刑。
这个说法,其实是没有看到高炳芳本人的真实需求——对她而言,只能无罪。只要是有罪判决,她都无法接受——缓刑,同样失去做律师的资格,同时也失去了人格尊严,这是她无法接受的。
坚持无罪辩护,才可能搏一个无罪结果,才可能维持作为律师和人的尊严。
罪轻辩护,就是承认犯罪,承认当初就知道案件中的虚假成分,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职业操守问题,也是犯罪。只要承认了,且不说不能做律师了,连做人的基本操守都没了。
罪轻辩护,是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只要换位她的位置,就非常容易理解她的选择。
关于如何选择律师。她是一个成熟的专业律师,在律师行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选什么样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她应该比谁都清楚。
她不能预料今天的结果吗?她不知这样选择的后果吗?她不傻。她跟大同案的妈妈不一样。别看轻了一个老律师的智商。
她,在为自己抗争,也是在为律师行业抗争。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虽败犹荣。
结果成败,她都对得住自己。
*往期导读:《太干净太干净的人,反而容易被犯罪》《没有被刑讯逼供》《警惕认罪认罚陷阱——防止被套路》......
*作者简介:程纪念(小猫),做过4年大学教师、某省级检察院13年检察官,现为上海执业律师。擅长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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