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3日,湖北黄石刑场的一声枪响,终结了37岁程春莲的生命。这位曾因主演歌舞剧《刘三姐》而家喻户晓的女演员,此时已沦为新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因经济犯罪被处决的女性。

时光倒回至1970年代,湖北姑娘程春莲在地方歌舞团练功房挥汗如雨。16岁那年,她考入了市歌舞团,那时的她眼中还闪烁着纯粹的光。当国家歌舞团为《刘三姐》全国选角时,老师力荐了这个灵气逼人的姑娘。

果不其然,凭借这部歌舞剧,程春莲一夜爆火。在那个没有电视的年代,她的名字却传遍大江南北。月薪从普通人的几十元跃升至300元(相当于今日数万元)。

如果一直在演艺圈发展下去,程春莲一定会成就非凡,只可惜她欲望太高,逐渐忘记了初心。当时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全国,程春莲在深圳霓虹闪烁的夜总会,目睹商人一掷千金开洋酒时,歌舞团稳定的300元月薪,早已无法满足她的欲望,于是决定下海经商。

顶着“刘三姐”的光环和漂亮脸蛋,程春莲在深圳很快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服饰公司做销售。这份工作虽然累点,但收入可比歌舞团高多了。照理说,她该踏实干下去。但见识了深圳的繁华,灯红酒绿、花钱如流水的生活,程春莲的心又开始躁动起来。

就在这时候,她遇到了一个“贵人”。这个人确实带着她赚了大钱,让她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奢侈生活。但也是这个人,也把她一步步拖进了犯罪的深渊,彻底毁掉了她的一生。

1988年,程春莲在庐山偶然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的科长梁某。要知道那个年代石油可是“紧俏货”,由国家统一计划供应。程春莲脑子活络,意识到这是个发大财的机会!于是打定主意,要利用梁科长手里的权力,搞到一些计划外的石油指标。

梁科长倒是满口答应帮忙,但别以为他是好心。他心里想的,是程春莲的美貌和身体。

程春莲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些年,早不是天真的小姑娘了。梁科长那点心思,她看得透透的。为了能赚到大钱,她什么都豁得出去。

那一夜,她换上精心准备的连衣裙敲开梁某房门。当身体成为交易的砝码,第一份1000吨汽油合同顺利签下。

不止于此,在梁某的帮助下,她还空降到市工业供销总公司任副科长。在石油供应双轨制的灰色地带,程春莲如鱼得水。办公室成了交易场,笔记本里密布着权色勾连的脉络,账本显示,短短一年间她完成103次特殊交易,敛财76.6万元,相当于当时700多个普通家庭的年收入。

那时的程春莲可谓是财大气粗,十分的嚣张:“我上面有人,什么事都能摆平!”她在酒桌上醉眼迷离地宣称。当举报信雪片般飞向检察院时,她轻蔑一笑:“看谁敢动我?”

为了阻挠检察机关的调查,她的单位抛出500多本假账阻挠,调查组遭遇豪华宴请轮番轰炸。当侦查员从程春莲卧室搜出那本记录着103次交易的私密账册时,所有辩解瞬间苍白。此时的她终于明白:那些用身体换来的石油指标,早为她的人生标好了死亡价格。

程春莲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到了这一刻,她才如梦初醒:自己精心搭建、引以为傲的“关系网”,在法律的铁拳下瞬间土崩瓦解。那些曾经许诺“有事尽管开口”的人,此刻全都噤若寒蝉。没人伸出援手,也根本没人能救得了她。

1992年4月3日,随着一声枪响,曾经风光无限的“刘三姐”,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7岁。

程春莲案作为全国六大经济要案之一被载入史册,其悲剧性在于双重错位:当市场经济规则尚未健全时,她把计划经济的权力缝隙当作财路;在严打经济犯罪的特殊时期,却幻想用旧时代“关系学”逃避制裁。

从聚光灯下的“刘三姐”到刑场上的囚徒,程春莲用生命印证了一个真理:所有捷径都暗中标好价码,所有用灵魂兑换的财富终成枷锁。当她在账本上写下第103笔交易时,刑场的枪声其实已在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