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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具体案发时间不可考。

湖南株洲市副市长之子与要与自己的女工妻子离婚。

据说是该男子因上大学有了外遇,企图抛弃已将户口都迁入其家一年多的女工

这样的离婚想想都知道有多难,因为一方发达了,金榜题名了,竟然要抛弃结发妻子,这自然很难获得同情,甚至也很难让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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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遇罗锦离婚案中就体现得很明显。

1978年7月,经人介绍,穷困潦倒的遇罗锦和北京某厂工人蔡钟培结婚。这也是遇罗锦第二次婚姻。

1980年5月16日,时年34岁的遇罗锦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提出离婚。

蔡钟培不同意离婚,他强调:“我们在婚后两年多,齐心协力办了3件大事:第一件,把遇罗锦的户口调到北京。第二件,帮遇罗锦找工作。第三件,为遇罗克平反。这证明我们婚后并不是如遇罗锦说的想不到一起,说不到一起,而是有许多共同语言的……遇罗锦提出要结束没有爱情的、不道德的婚姻,我觉得,这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蔡钟培说出了许多人的心里话,你遇罗锦这时提出离婚不是忘恩负义吗?

面对道德谴责,遇罗锦坦然答道:“我并不是不懂道德,而是有罪:自欺罪、欺骗罪。我没有爱过谁,却要和谁去结婚。”她大声疾呼:“我是否应当因为我自欺过,而把继续和蔡钟培凑合过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永远自欺地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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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副市长这样的家庭背景不能忽视。

于是,这位副市长之子捏造诬陷该女工私藏枪支要枪杀他全家。

说一下,当年对枪支管理不像今天这样严格。自1983年以来,我国仅对枪支进行了控制管理,并非全面禁止。实际上,在国内仍然存在枪支销售点,一些猎人和农民等有需求的人仍能够合法购买枪支。

到了90年代,枪支泛滥的程度远超以往。199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持枪暴力犯罪案件比上一年增加了23.8%。其中包括多起造成数十人伤亡的恶性案件和袭警事件,社会治安面临严峻挑战。

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法律标志着中国开始对枪支进行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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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副市长的其父纵子违法,还利用职权指使农委一干部向公安局等政法机关诬告,使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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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任友明律师代理了这起离婚案,副市长之子与女工离婚,他代理女工。

这等于在鸡蛋和石头之间他选择了鸡蛋。

此案一开始就遭到行政干预:先是领导示意不准接案。那时的法律顾问处,都是国办的,和今天的行政单位并无大的差别,而不是今天的律师所,都是一群个体户的组合。

接案后,市委政法委领导亲自到法律顾问处责问:“人家谈恋爱, 你们法律顾问处也管? ”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打电话警告律师:“你们要管就要小心谨慎 ,不要出事啊! ”

副市长则以将任律师在外地工作的妻子负责调回本市为诱饵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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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友明律师顶着压力,拒绝诱惑 ,在市妇联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 依法向市、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 ,最后终于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这位副市长被免去了党内外职务,其子也受到了刑事追究。

因为资料缺失,我没有找到具体的情况。但现在想想,这样的案件确实不容易办理。

为此,一位离休老干部为此赋诗:“ 民女莫怨开封远 ,今日青天不姓包! ”

律师任友明的资料我也没有查找到更多,是为憾事。

以上案例引自刘吉颖著《中国律师梦》(甘肃文化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第1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