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饭局后,武汉新洲区居民陈炳武的名字出现在16.8万元的借条上。两年后,他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走9万余元,才知晓这张借条的存在。陈炳武坚称签字系被胁迫,但法院再审裁定驳回了他的诉求。这起离奇借贷纠纷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法律争议?
一场饭局引发的债务纠纷
2018年9月23日,武汉市新洲区居民陈炳武接到熟人熊某才的电话,称其因债务问题被多人围困。随后陈炳武应邀赶到现场调解债务纠纷,事后与熊某才、汪某平及罗某平、董某学等人前往餐馆聚餐。据陈炳武描述,席间他被大量劝酒,意识模糊时被要求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对方只说这是见证债务,后来才发现成了债务受让人"。
然而,这份文件实为一张16.8万元的借条和收条,借款人处赫然写着陈炳武和汪某平的名字。同日,熊某才又向汪某平出具了另一张16.8万元借条。2020年9月,罗某平、董某学以陈炳武、汪某平签署的借条为依据,向新洲区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法院判决与再审争议
新洲区法院一审认定借条有效,判决陈炳武承担还款责任。陈炳武辩称签字系受胁迫,且与债权人素不相识,无偿承担债务不合常理。他提出,原审未追加关键证人熊某才,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存在瑕疵。
2021年7月,法院再审裁定认为,陈炳武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且无证据证明签字时受胁迫,驳回其申请。但陈炳武夫妇称,直至2021年3月账户被冻结,才知晓借条内容,撤销权起算时间应为收到传票的2020年10月。
法院判决引争议:程序与实体双重质疑
2020年,罗某平、董某学以陈炳武签字的借条为依据,向新洲区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债务。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求,但陈炳武提出多项异议:
证据争议:法院仅凭借条和利害关系人徐某平的证言定案,未核查签字真实性;
程序问题:本案涉及多人纠纷却适用简易程序,且未追加关键证人熊某才;
送达疑云:陈炳武称从未收到判决书,"送达回证上的签名是开庭前被要求空白签署"。
2021年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陈炳武认为撤销权起算时间应为"知晓被欺诈之日",而非签字之日,故未超法定期限。
无资金往来证据:若陈炳武、汪某平确实“受让”了债务,为何没有任何银行转账或现金交付记录?罗某平、董某学未能提供资金流动证明,仅凭借条和收条主张债权,是否符合常理?
两套借条逻辑矛盾:陈炳武和汪某平手中并无16.8万元的收条,所有书面证据均由罗某平、董某学持有。汪某平仅持有熊某才单独出具的另一张16.8万元借条,两套借条并存,逻辑矛盾。
视频拍摄隐秘:罗某平等人当日拍摄了陈炳武签字的视频,但陈炳武称自己直至两年后诉讼爆发才知晓此事,质疑对方蓄谋设局。
"若真是陈炳武借钱,为何无转账记录或现金交付证据?这分明是让熊某才找替罪羊,漏洞百出却仍被新洲法院和检察院采信!"家属气愤表示。目前,陈炳武一家仍在等待公正裁决。
一纸借条,两次审判,三方说法。陈炳武的遭遇折射出民间借贷中的风险与法律程序的复杂性。本案是否还有转机?舆论关注之余,更期待法律给出最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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