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收到用人单位的降薪通知能主张被迫离职吗?

「法律解答」

用人单位的该行为属于预告通知,鉴于该通知还没有给劳动者的权利造成实际损害,劳动者通常情况下无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

张三与李四因琐事发生争吵,张三当着李四面声称要杀死李四,李四遂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张三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杀人的预备,而是对李四进行言语恐吓威胁,故警察只能对张三进行批评教育。

本案中,金某在赢某公司发出《关于疫情期间薪资调整的通知》后已及时提出异议,赢某公司主张双方未协商完毕,但在金某明确表示不同意降薪的情况下,赢某公司仍按照降薪后的标准发放工资。因此,金某以赢某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司足额支付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并无不当,本院应予维持。

案号:(2023)粤01民终30883号

故而,需要等用人单位实际降薪后再主张为宜。

另外,倘若用人单位以经营亏损为由经过民主公示程序实施降薪也有被认定为合法的可能。

本案中,用人单位因经营严重困难,为适度降低成本渡过难关,不得已按单位规章制度决定“全员降薪”,并非针对个别或部分劳动者的行为,且降薪幅度不至于严重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降薪行为合理合法,应得到理解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行使经营自主权,决定降薪这一事关员工重大权益的事项时,要注意把握合法合情、程序规范、范围公平、幅度适当等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兼顾平衡自身经营权和劳动者劳动权。

案例来源:法治日报

故而劳动者还需要了解降薪的具体原因,从而避免劳动仲裁不予支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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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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