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条消息,看朋友圈都在转发。说的是:7月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这个文件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是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成销售城镇住宅,已售在用的学校,养老,宗教,单位用房四类不动产的产权认定与税费欠缴问题,给出了指导方向。

其中最为亮眼的一条,就是“小产权房”一律不得登记。

本来准备聊一下这个文件,但看完以后发现,我还是不要找刺激了。因此就把这个文件发过来,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看看。

只是有个感叹,2024年的时候,很多政策确实都是广东先行,比如:

而后续又有多少的文件,又走出了广东呢?就比如说以及说

所以就突然想起

年初在上海写的那篇文章:

祝大家顺利

夏天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