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咨询请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工地临建、宿舍厂房、临时办公用房,大量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现场拼装、搭建、安装即可投入使用。一旦发生工程款、质量、违约纠纷,很多当事人都会陷入管辖困惑:

这种装配安装活动板房的工程,到底算不算建设工程?是不是必须在施工地法院起诉,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选案例《江西省伍某集装箱有限公司诉广东创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中明确:

装配式集装箱买卖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安装后形成的活动板房有别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纠纷,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定。

裁判观点简析

一、核心结论

1. 普通装配式、可拆卸、可移动的活动板房安装,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畴,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

2. 此类纠纷不适用建设工程不动产专属管辖,可按合同约定管辖,无约定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 只有活动板房与土地永久固定、不可拆卸、构成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且按建设工程规范施工、验收,才会被认定为建设工程,适用专属管辖。

二、关键区分:为什么普通活动板房不属于建设工程? 1. 法律定性:动产组合,而非不动产工程

装配式活动板房的核心构件(墙板、顶板、框架、箱体),均为工厂预制、成品生产的动产。现场仅为拼接、组装、固定,不涉及土建施工、地基浇筑、主体结构建设。

这类板房具备可拆卸、可搬迁、可重复使用的特点,和土地没有永久性绑定,不构成不动产意义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建设工程的核心特征。

2. 合同性质: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活动板房安装,是承揽人提供预制构件并完成拼装交付,完全符合承揽合同定义。

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针对的是土木建筑、基础设施、永久性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有严格的施工资质、招投标、竣工验收、监理备案要求,二者有本质区别。

3. 最高法裁判口径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在管辖争议裁定中明确:

装配式集装箱、活动板房的买卖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有效。

周军律师提醒,装配式活动板房安装,“可拆可移属承揽,永久固定才建工”。常规活动板房安装不属于建设工程,不适用专属管辖,可约定管辖或按一般合同管辖规则处理。遇到管辖争议、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精准定性法律关系,选择最优维权路径,以免浪费诉讼成本、错失维权良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