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公布如下,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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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4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将于2025年7月15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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