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样板间和宣传材料,164平方米的户型就是四室的。但交了20万元认购金后,要签正式购房合同时,却发现这个户型的房子在住建部门的备案是三室。”西安市民胡先生说,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而销售人员说,这套房交付时会改造成为四室。但胡先生还是很担心,开发商这样操作可以吗?另外,毕竟不是现房,后面再出了状况怎么办?

购房者:宣传和样板间都是四室,签约时被告知备案的是三室

胡先生认购的房子,位于西安市青龙寺地铁站南边,楼盘名称为保利天瑞。根据公开信息,开发商为保利地产,在售房型主要是四居室。

“六月中旬,我和妻子一起去看房,感觉164平方米四室的样板间还不错。当时他们还没有拿到预售证,销售人员让有意向的购房者在支付宝上冻资5万元进行排号。我冻资5万元,得到了一个号。之后接到通知,6月28日上午赶到曲江W酒店进行集中选房。当天,现场把所有可选房源的信息做了展板,我选了9号楼一单元一层西户一套164平方米的四室户型。按要求交了20万元认购金后,销售人员拿来一份改造协议、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让在上面签字,同时还拿来一个四室的户型图。”

“认购协议里强调,交完认购金后7个工作日内,要去凤城十路保利中达广场签约中心签正式的购房合同。7月1日上午,我们到凤城十路的保利中达广场4楼签约中心去签正式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保利的签约专员从系统上调出来,我买的户型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是三室。这个签约专员很纳闷,说‘你给我提供的资料是四室,系统上显示的是三室’。我赶紧问一直和我对接的销售人员周女士,周女士才说前一天也有客户遇到这样的情况。她问了公司,公司才给她说,164平方米的户型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就是三室,产权登记也会是三室的,但交房的时候给的是四室。”

胡先生说:“这时候我们感觉被欺骗了。我家有两个孩子,目的就是要买一个四房的。如果起初就知道产权证上是三室,我们是不会考虑这个户型的。发现问题后,我提出了三种意见:第一,要是选择通过补偿来解决,最少给补偿两年物业费;第二,如果不能补偿,就给办理退房;第三,如果不能退房,就给我们换房。我就要买产权证上是四室的,不要买一个和产权证上不相符的四室房。”

销售人员:购房者签了改造协议,但不知合同和产权证上是三室的

7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保利天瑞售楼部,接待胡先生的销售人员周女士给记者看了胡先生及其家人在一份协议上的签名照片。

周女士说,这是一份改造协议,胡先生是知道三室改四室的情况的,否则不会在上面签字。但正式购房合同上的户型图是三室,这一情况胡先生之前的确不知道,她也是问了公司之后才知道这个情况。但交房肯定是按四室来交,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的三室户型图,并不会对四室的实际使用产生影响。

周女士还带记者参观了胡先生选中的164平方米同户型的一套样板间。这个样板间改造后的确是四室的,在进行了改造的那间房的地面上贴着一条线,示意这条线之外原本是阳台,改造后这片区域成为了一间房间。

对于周女士的说法,胡先生表示:“这个房子客厅和露台有一个飘窗的大块玻璃,还有个玻璃门,之前签改造协议的时候,销售人员一直给我们说,可以给提供4万元的免费改造权益,内容包括封阳台、封窗、阳台铺地暖和室内改造。我认为他们的意思就是如果不签这个改造协议,将来连玻璃和玻璃门都没有。另外改造协议上也没有明确说这个房子之前是三室,要改成四室的。后边附的户型图就是四室的,根本没有说原来是三室的情况。改造协议签订后他们就拿走了,也没给我们留备份。现在他们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新印制的户型册上是有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户型对比的,我们去看房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但对外宣传,他们一直都说是四室的。”

售楼部:承认没有告知,存在问题,但不退房不换房

胡先生说:“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是三室,却一直宣传的是四室。如果可以这样,为何不通过申请变更规划直接将此户型全部改为四室?现在这样操作到底是否允许?这些都是未知的。另外毕竟不是现房,后面再出了状况怎么办?发现这事以后,我跟一位销售负责人沟通过,他们最后给出的意见是只能给补偿3000元物业费。我认为他们是虚假宣传,利用和客户签订改造协议的形式规避监管。我现在决定不要补偿,就要退房。”

记者联系了胡先生所说的销售负责人,他表示自己不能代表公司发言,随后会有专人联系记者。但截至交稿时,记者一直未接到相关公司的电话。

7月5日晚,反映人告诉记者:“当天我们去了售楼部,一个姓孟的经理承认他们没有告知,存在问题,但仍强调,就是不退房不换房。”

原标题:样板间和宣传的都是四室 签合同和备案的却是三室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