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发布6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山西锐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海煜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瑞逢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力邦特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龙城千华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依法作出处理。这些企业因在资质申报中存在业绩造假行为,被撤销相应资质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彰显了山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
此次被查处的6家企业,涉及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多个建筑领域,违规行为均为在资质申请过程中使用不实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其中:
山西锐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所提交的“光明路市政道路工程”“曼德拉路B1标段排水工程建设”两项业绩经查实不属实;
山西海煜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时,“红石崖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柴达朗井至爱坑呼都110KV送电线路工程”两项业绩存在造假;
山西瑞逢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敦德特斯格廷呼都格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伊和呼都格嘎查至希日拉吉110KV送电线路工程”两项业绩,在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申报中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山西力邦特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为获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虚构了“泰升实业1#车间钢结构工程”“中源药业二期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两项业绩;
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申报中,“乌斯太镇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那仁德勒至敖包图梁110KV送电线路工程”两项业绩不实;
山西龙城千华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祁县华彪家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山西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两项业绩被查明为虚假材料。
据了解,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调查核实上述企业的违规行为后,于2025年4月24日依法向6家企业分别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但各企业在签收后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7月4日正式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撤销上述企业相应的资质许可,并设定3年禁申期。
建筑企业资质是衡量企业施工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凭证,资质申报的真实性是建筑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此次对6家企业的严厉惩处,不仅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山西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筑牢工程质量安全防线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山西省持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通过强化资质审查、加大抽查力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等方式,严厉打击资质申报造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此次6家企业被查处,再次释放出“零容忍”的信号——任何试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资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为山西建筑行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坚守诚信底线,凭借真实的技术实力和业绩参与市场竞争,而非铤而走险弄虚作假。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山西建筑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为全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对于此次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相关企业如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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