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朵珠林(石屏县人民法院龙朋法庭庭长)
推荐单位:石屏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朵珠林负责辖区3个乡镇、34个行政村(社区)的司法服务工作。他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作为党支部书记,结合支部实际创建了“党徽耀天平,基层践初心”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队伍管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案件质效提升。2024年,龙朋法庭共受理案件271件,结案271件,结案率达100%;调解撤诉153件,调撤率为67%。龙朋法庭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中2次被院党组红榜公示。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业绩突出,2024年朵珠林受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嘉奖。
在菜农李某诉收购商鲍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收购商鲍某的逃避,原告李某听取朵珠林的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鲍某的银行存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事后,李某向朵珠林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朵珠林担任龙朋法庭庭长以来,助推龙朋法庭积极融入乡镇党委领导下的联防联控联调机制,积极参与和融入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提高辖区群众法律素养,龙朋法庭通过赶集日普法宣传、进村普法、“模拟法庭”进校园、巡回审理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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