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文图
7月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麦田收割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这场由麦粒引发的邻里冲突彻底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怨释前嫌。
纠纷起因于 5 月的一个夜晚。被告张某收割小麦时,误割了邻居王某的麦田。王某发现后提出异议,张某虽归还了多收的麦粒,却在争执中情绪失控,先是挥拳击打王某肩膀,继而掌掴其面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王某受伤后住院治疗 17 天,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寻求法律解决。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原被告系多年邻里,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拉长纠纷解决周期,更可能让本就紧张的邻里关系雪上加霜。为实现“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目标,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策略。
与被告沟通时,法官直击问题核心:“割错麦子本就是疏忽,主动赔礼道歉本可小事化了;动手打人更是触犯法律,换位思考下,对方住院 17 天的痛苦与委屈不难体会。”转向原告时,法官则从乡情入手:“邻里相处几十年,低头不见抬头见,若能各退一步,既得合理赔偿,又保多年情分,远胜对簿公堂伤和气。”
见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法官趁热打铁,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详细拆解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明确告知张某若调解不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王某结合实际损失合理主张赔偿。最终,张某真诚致歉,承认自身行为的错误;王某家属也表示“都是乡里乡亲,没必要结死仇”,主动降低了赔偿诉求。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立即前往镇上银行取现,当场支付 6000 余元赔偿款。这场从麦田间燃起的纠纷,终在调解室里烟消云散。
此次调解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生动诠释了基层法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注入了司法温情与力量。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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