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时隔多年才来起诉?” “唉!我们距离你们县法院有一千多公里,想着跟被告私下调解省事,结果一直无法达成调解。” “交给我们,让你足不出‘沪’就能拿到钱。”这一番对话的背后,是新安县法院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7月1日,该院铁门法庭通过商会调解,让远在上海的原告方拿到了全部货款。
地址在上海的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公司是多年合作伙伴,双方因一笔货款的逾期利息及付款时间问题,从2017年至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件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转入驻法庭商会调解室,由驻庭商会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
商会调解员仔细翻阅了卷宗,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后,为双方预约了“枫桥e站”线上调解室。调解当天,商会调解员在调解时“情”、“法”并重,结合双方诉辩情况,就还款协议进行调整优化。经过3小时的线上“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出具后,调解员动态跟踪后续履行情况,被告洛阳某公司提前半个月向原告支付了所有货款。该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既耐心又细心,工作认真,非常感谢!”收到货款后,原告方代表通过短信对商会调解员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李铁牛)
编 辑:李梦扬
校 对:翟保明
审 核:陈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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