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悦读帮Club推出小悦话人社栏目,以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疑问,让更多人感受政策温度。

本期,我们将为大家带来“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科普知识,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老板,什么时候签合同呀?

别急,等你过了试用期,转正后再签!

初入职场的小伙伴们

你们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

试用期真的不用签合同吗?

其实不然!@职场新人

赶快查看这些“知识点”!

试用期不用签劳动合同?

千万别被忽悠了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能签吗?

注意哦!别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试用期的工资随便定?

试用期的工资

不能随便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不可以不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纳社保哦!

声明

以上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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