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知错不改苦海无边。

罪犯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

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不服从监管,

受到警告后仍不加以改正,

他的“任性”等来的是……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7日,李某与朋友前往酒吧喝酒,因朋友在酒吧门口与他人发生口角,李某对他人进行殴打。德庆法院于2024年9月20日以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不仅喝酒后再次与他人争吵斗殴,致他人轻微伤,被德庆县司法局作出书面警告一次,且因吸食含有毒品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德庆县公安局查处,并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

李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2025年4月,德庆县司法局向德庆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书》;随即,德庆法院依法撤销刑事判决书中对罪犯李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李某收监执行原判决刑罚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缓刑并不是“无罪释放”,是法律给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洗心革面的机会的一种特殊刑罚。

但缓刑给予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缓刑人员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改过自新机会,遵守社区矫正法等法律规定的义务,切勿因缓刑给予的相对自由而对法律存在侥幸心理,如不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规定,仍做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轻则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更有甚者,会加重执行。

相关缓刑知识

1.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一种非监禁的刑法执行方式,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暂不收监关押,予以社会考察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要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下设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管理,若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2.什么是社区矫正?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3.社区矫正对象应履行什么义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 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