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及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周转压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销户管理工作,现将未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单位公示如下:
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打渔山首开国风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盘锦鹤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葫芦岛市格林小镇建设项目
即日起,请以上两家缴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若3个工作日内仍未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上缴财政等方式处理沉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续如需支取使用,需经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退还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0429-2229996
特此公示。
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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