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辖区某饭店门口发生打架警情。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控制局面,并依法将相关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郭某与刘某、丁某在某饭店就餐时,郭某和邻桌李某因闲聊产生口角,矛盾迅速激化并升级为肢体冲突期间,刘某、丁某作为朋友不仅未劝阻,反而将李某拽出饭店持续殴打,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人刘某、丁某因涉嫌结伙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来源:永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