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还款顺序” 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却可能直接影响债权债务双方的利益。很多人签借条时只写 “借多少钱、利息多少”,对 “提前还款或部分还款时,先扣本金还是先扣利息” 只字不提,等到出现纠纷才发现损失惨重。
一、先还本金 VS 先还利息,差异有多大?
我们以 “借款 10 万元,年利率 24%,借期 1 年,借款人 6 个月后提前还款 5 万元” 为例,用表格对比两种方式的核心差异:
二、不约定还款顺序,风险有多高?
如果借条中没明确约定还款顺序,法律默认按 “先息后本” 处理。但这一规则可能与双方预期冲突,引发纠纷:
1. 债务人以为 “先还本金”,实际多付利息
例如,债务人借款 10 万元,计划提前还 5 万元本金,减少利息支出。但因未约定顺序,法院按 “先息后本” 计算,5 万元中 1.2 万元被算作利息,仅 3.8 万元抵扣本金,债务人需为剩余 6.2 万元继续支付利息,比预期多付 1440 元。
2. 债权人想 “先收本金”,却无法主张
若债权人因急需用钱,希望对方先还本金,但未书面约定,债务人可主张先还利息。此时债权人不仅无法提前收回本金,还可能因债务人后续无力还款,导致本金损失。
3. 多次还款后,本金利息计算混乱
若存在多笔部分还款,且无顺序约定,双方可能对 “剩余本金” 产生争议。例如,债务人认为多笔还款已抵扣大部分本金,债权人却主张仅抵扣利息,最终需通过诉讼解决,耗时耗力。
三、实操建议:借条里必须写清这 3 点
为避免争议,借条中应明确约定还款顺序,可参考以下模板:
1. 约定 “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任何一笔还款,均优先用于支付当期应付利息;利息清偿完毕后,剩余部分用于抵扣本金。”
适用场景:债权人希望优先锁定利息收益,避免本金缩水。
2. 约定 “先还本金,再还利息”
“双方约定,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部分还款时,所付款项优先抵扣借款本金;本金清偿完毕后,剩余部分用于支付利息。”
适用场景:债务人计划提前还款,减少利息支出;或双方关系密切,协商优先清偿本金。
3. 约定 “本息按比例偿还”
“借款人每次还款,按当期应付利息与剩余本金的比例(利息占 30%、本金占 70%)进行分配,直至全部清偿。”
适用场景:双方希望平衡利益,既部分收回利息,又逐步减少本金。
四、额外提醒:这些细节要注意
1.明确 “当期利息” 计算方式
需写明利息计算基数(剩余本金)和周期(月息 / 年息),例如:“当期利息 = 剩余本金 × 年利率 24%÷12× 实际借款月数”。
2.保留还款凭证,注明用途
还款时,债务人应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据,注明 “该款项用于偿还 XX 借款的本金 / 利息”;通过转账时,备注栏需写明 “还本金” 或 “还利息”。
3.补充协议要书面化
若后期变更还款顺序,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避免口头约定无效。
你借 / 借钱给别人时,会明确约定还款顺序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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