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00,福清市总工会在步行街工会驿站成功举办了“普法知识进驿站”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针对外卖骑手、环卫工人及户外工作者,旨在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他们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
此次活动由福清市总工会主办,福清市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协办。活动现场,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第一支部的党员律师积极参与,展开了普法宣讲,并为参与者分发了普法宣传材料,解答了他们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通过这次活动,律师们为步行街社区的居民、环卫工人和户外工作者普及了劳动法、合同法等与他们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活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活动结束时,许多参与者表示,通过这次宣讲,自己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在工作中的权益保障方面,增强了维权意识,未来会更加注重依法维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市民的法律意识,还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法治建设,彰显了各方单位共同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而做出的积极努力。
附普法宣讲案例:
以案说法:外卖骑手与平台的法律关系
外卖骑手与平台签的是“合作协议”就不用给社保了?
别信!法院早就明确:形式≠真相!你依然可能有劳动关系!
外卖、快递小哥最常见的几个“套路”你遇到过没?
• 签的是“承揽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 要你先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再签“合作协议”;
• 工资平台发,工服平台发,任务平台派,但说没劳动关系?
这都行?当然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说了:
有没有劳动关系,关键看有没有“支配性劳动管理”!
也就是说:
• 谁决定你的工作时间、任务数量?
• 有没有打卡?有没有罚款?穿不穿平台工服?
• 钱从哪发?能不能自主定价?
法院都会一一查清楚!
典型案例来了:
江苏张某是个快递员,签的是“加盟商的承揽合同”,
但实际情况是:
• 接单用总部APP
• 工服印着总部logo
• 收入也是总部账户发
• 还天天被总部管着罚着!
法院一看:这明明是事实劳动关系!
判了!总部必须:
• 给张某补缴社保
• 支付工伤待遇12.8万元!
【结尾总结 · 引发共鸣】
别再被“合作”“个体户”“灵活用工”这些外壳骗了!
劳动关系认定,看实质不看形式!
平台再怎么包装,如果你被管、被控、有考核、有奖惩,就可能属于“劳动者”,依法享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