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SDS的中文全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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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的英文全称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的中文全称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MSDS一共有16大项,主要内容涉及到产品的危害分类,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操作与储存等16大项内容。MSDS不是测试,也不是认证,而是根据产品信息,对应最新法规制作的一份技术性文件。在出口订舱,进口清关,国内化学品登记,环保及安全检查方面均有可能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认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与培训:
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MSDS的内容,并根据其中的指导进行操作、存储和应急处理。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MSDS的内容和应急处理措施。
MSDS认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存储与管理: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存储在易于访问的地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查阅。单位应建立MSDS的管理系统,确保所有使用的化学品都有相应的MSDS。
通过了解和遵循上述内容,使用者可以有效地利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存储和处理,从而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而从事运输的工作者,可以通过MSDS的第十四项来确定该产品是否属于普货还是危险品包装和运输。
二、广州哪里做MSDS
广州哪里做MSDS?以下方法可以参考:
目前,国内不少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编制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抄袭国外大公司相同产品的MSDS;
2、通过购买少量国外相同产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产品的MSDS(实际上,即使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
第一种方法可能存在两个问题:
1、相似化学品的毒性数据(LD50)可能相差很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不一样;
2、如果网上的MSDS(SDS)是数年以前公布的,那么相应的数据或法规就很有可能已更新。
第二种方法存在的问题:
如果产品为混合物,一般说来,很难在国外找到完全相同产品的企业。就算有,卖方产品的有关法律条文不一定符合买方所在国的要求。
总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不需要官方授权编制,可以由广州工厂自行编制。如果广州工厂之前没有编制过MSDS且暂时缺乏可以规范编制MSDS的技术人员,为了确保MSDS的质量,建议向专业机构申请编制。
三、CLP法规更新MSDS办理MSDS测试
2023年3月31日,欧盟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CLP法规附件1内容,引入了内分泌干扰特性(EDCs)、持久蓄积迁移性物质等新的危害类别。
此次修订的CLP法规,适用于工业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农药助剂、中间体、肥料等多类化学产品,对化工相关行业影响重大!此前已进行多轮征求意见,虽然各界争议比较大,但是此修订仍然落地,尤其有输欧货物的企业务必关注合规工作。
01新增六项分类:
02新分类实施缓冲期:
修订后的CLP法规将于4月20号正式生效。
❖物质(2年):最晚从2025年5月1日起,物质需要根据此次修订引入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在此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物资应于2026年11月1日起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
❖混合物(3年):最晚从2026年5月1日起,混合物需要根据此次修订引入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在此之前已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应于2028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
针对欧盟CLP SDS法规更新的详细解读
内分泌干扰物(EDCs)
01什么是内分泌干扰物
内分泌干扰物是指能改变机体内分泌功能,并对生物体、后代或种群产生不良影响的外源性物质或混合物。
该内分泌干扰物的表述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并得到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等机构的广泛认同。
02内分泌干扰物危害分类标准
按照欧盟CLP法规附件1第3.11部分和4.2部分,基于内分泌干扰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可将其分类两大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03内分泌干扰混合物的分类的一般浓度限值
含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物质的混合物,在分类时需要考虑含有物质的浓度含量,其浓度达到或者高于以下表中的一般浓度限值,则混合物归类为内分泌干扰特性物:
04标签要素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分类的物质和混合物需要粘贴标签,其标签内容按照下表进行编制:
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
01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简介
PBT或vPvB特性的物质和混合物受到高度关注。它们不容易在环境中分解,并且倾向于在整个食物网中积累在生物体中。这些物质在环境中的积累很难逆转。
而PMT和vPvM物质也令人担忧,因为它们具有高持久性和低吸附潜力导致的高流动性,它们可以进入水循环,包括饮用水,并长距离传播。
02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的危害分类标准
按照欧盟CLP法规附件1第4.3部分和4.4部分,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03持久蓄积迁移性混合物
对于混合物,若含至少一种成分被划分为PBT或vPvB且含量大于等于0.1%(重量比),则该混合物应被分类为PBT或vPvB。
对于混合物,若含至少一种成分被划分为PMT或vPvM且含量大于等于0.1%(重量比),则该混合物应被分类为PMT或vPvM。
再次提醒:
此次CLP法规新引入的内分泌干扰物等6项危害分类在UN GHS制度下尚未纳入,企业需提前对新危害分类判定标准的理解与评估,掌握输欧化学品的相关危害属性,对比分类标准判定物质危害,或者计划安排实验以便在缓冲期内完成物质危害评估。
新的分类体系的引入将带来更高的合规要求,相关产品的制造商需要尽早开始危害分类的重新评估。对涉及到新分类的产品,应在过渡期内完成SDS、标签等文件的修订,完成必须的合规工作。
一旦物质被重新分类,很有可能影响其混合物的分类。因此,企业要及时通知下游供应商适应新的分类,必要时调整产品配方,有利于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长期顺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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