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通”)近日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机制,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根据新制度,上海亚通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禁止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并规定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

在职责方面,独立董事被赋予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等,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还要求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为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上海亚通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确保知情权畅通,并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产生的费用。此外,公司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且不得从其他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

新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海亚通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长期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