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后,可以增加请求要补偿赔偿吗?

「法律解答」

可以,这是很多劳动者自己上经常会发生的一种情况,

在开庭前或开庭时都可以追加新的诉请,譬如有些劳动者在职申请劳动仲裁后又被迫离职,此时就可以增加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诉求。不过,这个行为会导致劳动仲裁的期限重新起算。

换而言之,追加主张增加新的诉请,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会从仲裁委收到申请之日起重新起算四十五天。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可见,倘若劳动者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哪些可以一并予以主张,那就会耽误自己的最终拿到钱款的时间,从而让用人单位又拖上了一段时间。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手机:18116324203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

律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