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广东顺德,当地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灭蚊运动,一场“刑辩大剧”也在进行。

顺德人民法院,备受关注的宁远喜、温惠涉嫌职务侵占案重审进入到关键的质证环节,从8月4日至8月8日,连续一周的举证质证,让这起特殊的职务侵占案也越来越清晰。

对于宁远喜温惠的职务侵占指控,源于十年前的一项商铺购买,房管局计税评估该商铺价值3038万余元,而宁远喜被指与温惠合谋以1500万的价格拿下,1500多万的差价成了职务侵占的犯罪数额。

真相到底如何?

1、1500万商铺购买的刑事指控

宁远喜温惠职务侵占罪,涉及到宝丽华集团和上市公司宝新能源。

“宝丽华系”由梅州老板叶华能主导创建,以宝丽华集团为核心,通过控股多家公司,业务覆盖电力、旅游、服装、地产等领域,宝新能源则是“宝丽华系”唯一上市公司,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

宁远喜是陕西人,上世纪90年代到深圳闯荡被叶华能相中并带到梅州,在叶华能的提拔下,宁远喜成为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而温惠则是叶华能的妻弟媳妇,也是宝丽华集团的大总管,叶华能与宁远喜、温惠共事20多年,三人一直被外界视为“铁三角”。

2021年,因叶华能与宁远喜的股权代持纠纷爆发,两人反目成仇。最终,宁远喜、温惠被叶华能以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送进了牢房,但职务侵占罪的指控与股权代持并无关系,而是源于两桩旧案。

据顺德区检察院起诉书,宁远喜、温惠被指控职务侵占罪涉及十年前的两件事,一是2014年宁远喜以1500万元受让宝新能源商铺,二是2016年宝丽华集团支付的930万元“融资顾问费”。

关于930万融资顾问费的问题,此前庭审已批露:当时叶华能授权宁远喜进行融资工作,由其决定930万元融资成本的使用,由于这个融资并非简单的银行贷款,而是一起结构化的融资,由广发证券与宝丽华之间签订协议,而非宝丽华报案的江西银行,导致事件反转,而930万元的融资顾问费经鉴定有叶华能的铅笔字签名。

这几天,控辩双方则主要围绕着1500万房产进行举证、质证,这也成为解锁该案的关键。

按起诉书指控,宁远喜与温惠合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1500万元,购买了宝新能源名下华侨城香港花园广场第二层、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房产。对于涉案房产价值,梅州市梅县区房地产评估所的计税评估价为3038万余元,梅县区公安分局案发后聘请的广州德高价格评估公司则认定为3532万余元。

也就是说,1500万元与3038万元的差价,成为宁远喜和温惠合谋进行职务侵占指控的数额。

宝新能源之所以出售商铺在于公司转型,按其2014年8月披露的半年报称: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2013年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处置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产资产。

宝新能源当年报告披露了相关交易信息,包括商铺1500万元的售价、交易对象等,董事会未对该事项提出异议。几年之后,因双方爆发股权纠纷,这成了指控原董事长宁远喜职务侵占的关键证据。

温惠回忆说,当年她负责出售这项商铺,“那天叶华能把我叫去,桌上放着丁某真做的商铺底价单,丁某真反映商铺漏水,叶华能让我去卖,按1500万出售。”

由于商铺在二楼且比较老旧,体量大比较难出租,温惠说最开始的时候她是向现有的租客喜多多章总推荐,“对方表示价格太贵,而且无法接受一次性付款。”

温惠说,叶华能出售商铺的决心很大,因为公司在转型,叶总也看不上沿街商铺,一定要处理掉,但卖了很久都没有卖出。

至于为何找宁远喜接盘?温惠在庭审上说,那是她鼓动的。“因为宁远喜是外地人,不太了解梅县情况,不知道二楼商铺的现状。我当时只是试探性地问了宁远喜,他说那很乱不想买而且也很忙,我说那个商铺是你刚来梅县工作的第一站,那里有可能拆迁。”

最终,宁远喜接受温惠的建议,决定买涉案商铺。

宁远喜在庭审时详细回忆了细节:2014年,他正忙于客商银行的申报筹办,工作很忙,工作地点在广州,每个月才回梅州一次履行报批单等文书签名职务。“因为温惠问了很多人出售未果,我才得知商铺要出售的,当时叶华能批评温惠办事不力。”

宁远喜说,财务主管丁某真说她在合同上第一次看到1500万的定价,是在说谎,因为这不是一个对我的定向处置计划。“1500万的价格是公开市场价,是对所有人,而非对我一个人。”

宁远喜成立了大中公司,接盘这项物业。“因为工作繁忙,我没去管招租、收租等工作,温惠帮了些忙。”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与温惠合谋的说法,宁远喜说,他是大中公司实控人,公司与温惠无关。“所谓审计报告得出的他和温惠的租金分成是错误的,他和温惠工作中有大量正当资金的往来,主要是出差费用垫付、物业费垫付等,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平账一次。”

宁远喜说,涉案物业是由叶华能决定出售、决定的1500万价格、决定由温惠去出售,“我在其中没有职务侵占的动机和故意。”

2、破绽百出的评估报告

这次庭审,公诉方对宁远喜赚取商铺差价1500万的举证,除了梅县区房地产评估所和广州德高价格评估公司的报告,还加了工商银行抵押贷款4000多万的评估报告。

叶华能方面诉讼代理律师坚持,基于评估与补充评估,3532万元的评估价显著高于1500万,以证明宁远喜、温惠具有职务侵占目的,具有职务侵占行为。

8月7日,在质证环节,宁远喜就公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证据进行现场查看并进行了质证。

宁远喜在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广州德高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报告,看似是专业机构专业资质出具的专业报告,实则漏洞百出,这种披着专业外衣的评估机构违规操作、提供的假证,更具有迷惑性、蒙蔽性。

宁远喜解释,一般对房地产评估有三种方法,即折现法/贴现法、成本法、市场法,应当选用其中两种分别算,然后再评价两种方法的结果哪个更合适。“这个报告声称使用了市场法、收益法,但是实际测算只采用了收益法。”

评估报告显示:在收益法的计算公式里涉及四个变量,分别为变量a年有效毛租金、变量g增长率、变量r报酬率、变量n年限。“这个评估报告用将年限设定成36.58年,而这个物业1995年就开始使用了,按4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2014年只剩下21年,评估报告却用36年数据,这显失公允,这不是人为失误,而是涉嫌作伪证的主观故意。”

宁远喜说,用月租金21万作固定的刚性的预测也存在巨大问题,因为实际情况是后来这个商铺的租房都退租了,其中喜多多2015年12月停业,乐万家2020年4月停业,家乐迪2021年9月停业,之后整个商铺一直关闭,“如果按现状,现金流是零,估值也是零。”

宁远喜认为,这份评估报告是刚性、教条、机械地理解租金,而不是根据市场的变化,尤其是当时三家租户均退租,根本无法证明租金的持续性,另外,评估报告用综合报酬率8.75%也属于虚高。

宁远喜总结说:“这份评估报告作出的市场持续稳定的假设就不成立,租金不是单边上扬持续递增的,而是波动甚至归零的。评估报告中的主观因素更是不可控的,而且评估报告中有明显错误的因素比如使用年限。”

评估报告在声明中提到“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宁远喜认为,这份评估报告根本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且故意犯错(收益年限)故意出具虚假报告,我合理怀疑评估机构联合梅县公安做伪证。”

3、质疑:“房产交易价低于评估价成犯罪?”

与此同时,周泽、熊智、朱明勇、赵绍华等律师辩护就涉案房产的价格评估、评估师和评估所的资质、签章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质证,证明评估价不等于市场价的客观事实。

辩护律师表示:“按房管局3038万余元的评估价纳税,原因是税务机关保证税收主权,划了基础纳税额,但该价格当然不能视为市场价;这项商铺出售实际上是实控制人控制下的交易,最多是关联交易,在此交易背景下,叶华能决定、温惠负责,符合生活、商业、法律逻辑,1500万不低,尤其在梅州房产均价下降的情况下,1500万元的出售价格未造成亏损。”

有意思的是,为了说明评估价的问题,朱明勇律师还列举了顺德区法院的执行案例:“正在拍卖的、即将拍卖的、已经拍卖的商铺”的案例来证明“起拍价均远低于评估价”,且根本无人出价的情况。

朱明勇说道:“如果按照‘价格低于评估’就是犯罪的逻辑,顺德法院的主管执行的副院长首先就构成犯罪了,因为我们查询顺德法院执行信息,发现评估49万元的房产,法拍27万元也没卖掉。“

事实上,通过几天的质证,案涉房产1500万元交易也比较清晰:交易价格是实控人叶华能所决定,宁远喜和温惠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的空间,而案涉房产是近20年的老物业;评估时完全没有考虑年限、楼层、朝向、类别、折旧比例等因素准确估值,且存在人为操纵的故意。

8月8日,在宁远喜温惠发表质证意见后,辩护律师再次就1500商铺进行质证。周泽律师表示,商铺2010年的价格是1100万,到2014年价格跌至900万,卖1500万是赚了。“商铺以什么价格出让,这是由谁决定的问题,而非卖给了谁。商铺卖给谁关键是看有没有违背处置资产的意愿?宁远喜有没有利用职务的便利?而且法律并不禁止关联交易。”

熊智律师说,交易的原则是买卖自愿,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权便利侵占公司的财产,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公诉机关不谈法律不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而是去罗列些数字。“这起交易中,租户喜多多是第一顺位购买人,现在租赁人放弃购买,宁远喜的大中公司才购买了,喜多多可以买为何宁远喜不行?”

熊智律师说,这起交易中,有房管所的3038万评估价,有广州德高公司3532万评估价,还有工商银行4000余万的抵押贷款评估价,没有一个权威的参考数字,同一个标的可以依据不同的需求设定多个数字,这是商业。现在公诉机关将严肃的法律问题变成了数字游戏,“刑事诉讼不是数字游戏,审理应该回到职务侵占的法律问题上来。”

有多位现场旁听了此案的律师、法律人士直言,本案职务侵占的指控太过荒唐。

知名律师吴国阜表示:“职务侵占案件,与贪污、盗窃、诈骗一样,具有秘密性、隐蔽性、蒙蔽性,所谓受害一方是不知情、不了解,或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这起案件的交易完全是公开、透明,每个参与房产交易过程的人都是完全清楚的。为何还会变职务侵占?”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教授佀化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评估是很常见的,比如有民事需求有行政需求,具体来说可以是卖房可以是抵押或者说征税,不同的场景评估价格差距很大,且偏离真实价值,如果用一纸的评估价用作刑事指控的证据,这是十分可笑而且十分可怕。“如果说这个案子开了先河,以后涉及房产买卖的成交价都不能低于评估价了,低了就是犯罪。”

目前,宁远喜温惠案还在继续审理中,此案涉及到计税评估报告作为刑事指控证据的问题引发巨大争议,其最终走向也值得关注。

相关:宁远喜案开庭!宁远喜雄辩两小时,质疑人大代表被非法罢免

顺德庭审!宁远喜用技术打脸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