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帮病重堂哥垫付医疗费、丧葬费,却被堂嫂起诉要求返还2.8万余元。近期,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揭开亲属间经济往来时存在的法律风险。琼海法院经审理认定,堂弟需返还7700余元,其余2.65万元丧葬支出因证据充分获支持。在生活中,亲属帮忙如何避免好心变被告。
案情经过
堂哥病重去世,堂弟垫钱被诉至法庭
家住琼海市的种某最近因为堂哥大种因病去世的事宜忙得焦头烂额,好不容易将丧事办完后准备歇一歇,却被堂嫂王某以不当得利为名告上法庭。种某找王某想论个分明时,王某却向种某追还之前王某委托种某缴纳的大种的住院费用结余款以及大种的补助金一共2.8万余元。
种某告知王某,之前王某给其5000元现金用于缴纳住院费用,住院费共计5378.21元,其中医保报销了4657.44元,个人需支付720.77元,还剩4200余元确实应归还王某;但补助金一共4万元,其已给了王某1万元,剩下3万元已用于大种的丧葬事宜。
王某不信,让种某拿出证据。种某拿出了围墓费用1万元的收据,以及购买墓地、安葬费、墓碑等费用3.65万元的收据。王某表示,自己支付了其中的2万元,种某仅支付2.65万元,而且她认为这些费用过高,不合理。
种某再三表示,他没有多拿堂兄大种的钱款。在大种治病期间,他没有驾驶证,都是请朋友开车送大种去医院治疗,而王某只支付了几次交通费,他还垫了钱;大种住院后,种某和王某一起照顾大种,没索要护理费;在大种去世后还有些零零散散的花销,他是出于亲情和人道主义帮助大种,并没有索取和多拿什么钱。
双方多次交涉无果,今年年中,琼海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判决
返还部分无法证明用处钱款
在庭审中,大种的女儿表示对补助金放弃所有权利主张。琼海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在该案中,王某主张种某返还款项2.8万余元,原告、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种某在王某丈夫病重及去世后,协助处理医疗、丧葬等事务,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亲戚间互相扶持、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从社会伦理和民间习惯来看,亲属间在危难时刻提供帮助,是维系家庭关系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这种互助行为应当得到尊重与肯定。然而,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亦需遵循法律规定与诚实信用原则。
种某虽在处理大种丧葬事宜过程中存在合理支出,且其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围墓、购买墓地等费用共计2.65万元,虽具有较高盖然性(即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但也符合当地类似丧葬服务的市场行情,该费用处于合理区间。但对于剩余的4200余元住院费,种某未能举证证明该款项用于大种的其他合理支出;同时,种某从大种账户取现补助金4万元,在扣除已支付王某的1万元及合理丧葬支出2.65万元后,仍有3500元无合法依据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上述两笔款项共计7700余元,种某占有缺乏法律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给王某。王某主张超出部分,琼海法院不予支持。
庭审结束后,琼海法院判决种某返还7700余元以及利息给王某。
律师提醒
亲属间帮忙涉金钱往来应“明算账”
在该案中,虽然种某证明了大部分资金的用途,但是还是返还了部分钱款。那么,当事人应如何做,才能避免成为“被主张还款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亲属需要垫付钱款,怎么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对此,海南瑞伊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积祯分析,在该案中,当事人应该将墓地报价单、医院缴费单拍照发到家庭微信群,医保报销后住院费用余款立即转账并备注为医疗费结算余款,这样将大大减小被起诉的风险。
如果亲戚之间确实遇见需垫付钱款的紧急情况,应书面约定,留存借款字据或微信记录,垫付时应保留凭证医疗发票拍照发亲属群公示,最后结算时当场签字确认费用清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