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带娃难”问题,近期多地相继出台政策,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助,从供给端发力,改善托育服务生态。

四川省于8月发布《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自8月3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按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助,以维持机构日常运转。该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且明确规定,每月补助最高人数不超过机构被认定的普惠托位总数,若当月婴幼儿在托时间达到或超过15天,按200元补助;达到或超过10天但少于15天,按100元补助;少于10天则当月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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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三亚市也推出《三亚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不同等级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差异化补助。例如,一级(含市示范级)普惠性托育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托位10000元,分三年发放;全日托市示范级机构运营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运营补助资金按年(或季度)发放,半日托、计时托也有相应折算标准,以激励托育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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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纳入备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900元、800元和700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通过“财政拨款、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协议”的方式,对入托婴幼儿意外事故进行承保,降低托育机构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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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则对达到规范建设要求并登记备案的新建托育机构,按托位规模给予1万-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执行普惠收费标准且备案成功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托班,按实际运营托位,每个托位每年发放运营补贴1000元。0-3岁幼儿入托还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入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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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这些补助政策一方面能够吸引社会资本流入托育服务行业,刺激市场活力,促进托育机构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另一方面,也切实减轻了有入托需求家庭的经济负担,鼓励更多家庭选择专业托育服务,对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随着各地政策的持续推进与落实,“带娃难”有望逐步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