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起因:
孩童嬉戏引口角,肢体冲突致伤害
近日,我县发生一起因邻里孩童间意外引发的矛盾纠纷。事件源于张某与卢某两家小孩在玩耍过程中,卢家小孩在与张某小孩拥抱时不慎摔倒。这本是孩童间的无心意外,却因双方家长情绪激动,现场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矛盾逐步升级,演变为双方肢体拉扯,混乱中导致张某倒地受伤。事后,张某因伤势需要住院接受治疗,相关医疗及后续赔偿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张某方提出要求卢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二、寻求化解:
多方联动介入,调解程序启动
(一)政策咨询先行,表达诉求意愿
张某家人来到县综治中心,就该纠纷涉及的赔偿标准、法律程序等相关政策进行咨询,明确表达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寻求赔偿的意愿。这一行为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解决矛盾的初步倾向。
(二)集中调解发力,多部门协同参与
为高效、妥善化解此纠纷,当日上午,在县综治中心的组织下,张某与卢某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接受调解。此次调解由县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永昌镇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各部门调解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等多个层面介入,为矛盾的化解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专业支持。
三、调解成果:
责任厘清达成共识,和解协议终签署
(一)
明法析理促认知
责任方态度转变
调解过程中,联合调解小组首先对事件的经过进行了客观梳理,并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情况,向双方当事人清晰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各自在事件中的责任。特别是针对卢某,调解人员重点指出其在冲突中的冲动行为是导致张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给对方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引导,卢某最终正视自身过错,对冲动行为表示懊悔,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合理确定赔偿
附加和解条件
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调解小组围绕赔偿金额进行了反复沟通与协商。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医疗支出、误工损失、营养费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并结合卢某的经济承受能力,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卢某同意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6.2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卢某前期为张某垫付的医药费2000元)。
同时,为彻底消除矛盾隐患,避免后续因相关影像资料传播引发新的纠纷,双方约定将“张某一家承诺删除所有与本次纠纷相关的视频资料”作为和解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条件的设定,体现了对双方当事人名誉及隐私的保护,也为修复邻里关系清除了潜在障碍。
(三)
握手言和化干戈
邻里关系盼修复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了书面调解协议。卢某当场履行了部分赔偿款项(或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张某一家也承诺将按协议约定删除相关视频资料。至此,这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现场握手言和,为曾经紧张的邻里关系带来了修复的可能。
四、事件启示:
基层治理显效能,和谐邻里重构建
此次张某与卢某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我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的高效性和实用性。它不仅成功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当事人节省了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修复了邻里关系,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这一案例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互谅互让,冷静处理邻里间的小摩擦,珍惜和睦的邻里情谊,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基层调解力量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将持续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丨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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